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名称: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东塔镇
- 范围: 2.1项目概况: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2栋,总占地面积4326㎡;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4栋,每栋面积3063㎡,总面积12252㎡;配套轻钢井房2座,总面积24㎡;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 ;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2栋,总占地面积4326㎡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发改发〔 2025〕9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建 设资金来自 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76.45万元及市财政配套资金23.55万元 , 招标人为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 2栋,总占地面积4326㎡;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4栋,每栋面积3063㎡,总面积12252㎡;配套轻钢井房2座,总面积24㎡;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 灵武市东塔镇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一标段: 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 2栋,总占地面积4326㎡ 等。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二标段: 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 4栋,每栋面积3063㎡,总面积12252㎡;配套轻钢井房2座,总面积24㎡;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一标段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含 三 级)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24 日 0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灵武市人民政府网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武市南薰路
邮 编: 751400
联 系 人: 杨丹
电 话: 0951-8769420
代理机构: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 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贾羽
电 话: 0951-8949821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1-4021306
2025 年 07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