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灵武市发布时间:2025-07-0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东塔镇
  • 范围: 2.1项目概况: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2栋,总占地面积4326㎡;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4栋,每栋面积3063㎡,总面积12252㎡;配套轻钢井房2座,总面积24㎡;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 ;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一标段: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2栋,总占地面积4326㎡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发改发〔 2025〕9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建 设资金来自 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76.45万元及市财政配套资金23.55万元 招标人为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 2栋,总占地面积4326㎡;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4栋,每栋面积3063㎡,总面积12252㎡;配套轻钢井房2座,总面积24㎡;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 灵武市东塔镇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一标段: 在黎明村新建日光温棚 2栋,总占地面积4326㎡ 等。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二标段: 在宋桥村新建蔬菜大棚 4栋,每栋面积3063㎡,总面积12252㎡;配套轻钢井房2座,总面积24㎡;配套田间道路、排灌、太阳能路灯等室内外基础及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一标段

灵武市东塔镇设施温棚建设项目 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含 级)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7 02 08 30 分至 2025 07 09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7 24 0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灵武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址: 灵武市南薰路

编: 751400

人: 杨丹

话: 0951-8769420

代理机构: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 21商城A区7号楼811室

编: 750000

人: 贾羽

话: 0951-8949821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1-4021306

2025 07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