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16#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16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内西南侧,东侧为14号学生宿舍,西侧为校园围墙,南侧及北侧为现状绿地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14.07亩,总建筑面积18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1栋,设置261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等内容 ; 1)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项目建设管理;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各阶段报建报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及检测等合同审核与管理、施工图设计复核、工程量清单与预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的复核等服务、招标采购咨询服务、保修阶段管理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 16#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 16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宁发改社会审发〔 2026〕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 和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医科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 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约 14.07亩,总建筑面积18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1栋,设置261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等内容。
2.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内西南侧,东侧为 14号学生宿舍,西侧为校园围墙,南侧及北侧为现状绿地。
2.3招标范围:
( 1)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项目建设管理;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各阶段报建报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及检测等合同审核与管理、施工图设计复核、工程量清单与预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的复核等服务、招标采购咨询服务、保修阶段管理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2)工程监理:主要包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界满时止 。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是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登记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2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或相应的 建筑工程 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等一项或多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 ; 造 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行业注册资格(监理、造价、建筑、建造、安全、结构、电气等)。
3. 4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 202 2 年至 202 4 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 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以不同投标人的单独身份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 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3 月 23 日起至 202 6 年 03 月 30 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CA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联系电话:40071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88093。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0951-619853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医科大学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1160号
联 系 人: 薄桂军
电 话: 0951-6980040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 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 系 人: 郭聪
联系电话: 0951-8647500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 6 年 0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