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全长5.208公里,其中:K0+000-K1+645将沥青砼路 面铣创处理完路面病害后,喷洒粘层油重新铺筑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1+645-K1+960段为原路下挖实施段,路面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为66cm;K2+440-K5+688段为交安设施完善段,设置波形梁护栏、标志牌等 ;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审管批字〔 2026〕67 号 ) 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石审管批字〔 2026〕 70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滨湖路北延伸线项目(一期)公路工程 施工

2.2 工程地点: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2.3 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长 5.208 公里,其中:K0+000-K1+645 将沥青砼路

面铣创处理完路面病害后,喷洒粘层油重新铺筑 4cm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1+645-K1+960 段为原路下挖实施段,路面结构层为: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36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 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为 66cm;K2+440-K5+688段为交安设施完善段,设置波形梁护栏、标志牌等。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 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4 22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6年 7 31 日。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评标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模式。

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 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且 在有效期内 或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 202 2 年至 202 4 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 少完成过 1 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 有效的 建造师证书 (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 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 1 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 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 2 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等同于 1 个项目经理职务 ); 项目总工(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 1 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 施工的项目总 工职务( 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 1 个项目总工职务)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 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 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 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 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 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 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 登录管理, 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CA 办理 ”相关信息, 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 6 -0 3 - 3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 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 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0512-58188093、0951-6891120 请自行查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 互认的通知》 。参 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 ,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 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字证书 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 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 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 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 《招标文件》,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 6 - 04 - 14 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将电子加 密投标文件( NXTF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 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 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 锁登录网上 “宁 夏不见 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 标。

5.4 逾期未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 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 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 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双信封)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因系统电子招标文件固定格式无 法修改,故发布公告的媒介更正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嘴山市科技信息大厦 17 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 28号

人: 征女士 人: 唐静、张媛、邓吉雯

话: 0952-3951085 话: 0952-381135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952-38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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