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83㎡,拟建燃气锅炉房1座,配套供热设备以及管网、电气、给排水、硬化工程等,解决新镇区36万㎡供热(现有供热面积11万㎡,预留25万㎡)等 ;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一标段:(1)燃气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887.34㎡、地上一层388.86㎡、地下一层498.5㎡,锅炉房内设置5台超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阀门、工艺管道;(2)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硬化、室外电气及给排水管网、400KVA箱式变压站1台、380KW静音箱式柴油发电机1台、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 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管)发【 2025】9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城控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建 设资金 来源为 自治区住建厅中心镇建设资金,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 , 招标人为 永宁县城控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783㎡,拟建燃气锅炉房1座,配套供热设备以及管网、电气、给排水、硬化工程等,解决新镇区36万㎡供热(现有供热面积11万㎡,预留25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2 建设地点: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
2.3 计划工期: 7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一标段: ( 1)燃气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887.34㎡、地上一层388.86㎡、地下一层498.5㎡,锅炉房内设置5台超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阀门、工艺管道;(2)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硬化、室外电气及给排水管网、400KVA箱式变压站1台、380KW静音箱式柴油发电机1台、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二标段: ( 1)室外供暖成品管网敷设:DN400预制直埋式保温管1910m、DN350预制直埋式保温管615m、DN300预制直埋式保温管355m、DN250预制直埋式保温管866m、DN200预制直埋式保温管516m,原有DN400直埋式保温管拆除831m;(2)道路拆除及恢复:机动车道沥青路面面层6366㎡、机动车道沥青路面水稳碎石基层6366㎡、机动车道沥青路面水稳碎石基层6366㎡、人行道1547.9㎡、道牙60m、树池75个,恢复标线467㎡及沥青灌缝3110m 等 。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二个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一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二标段
3.本次招标要求
3.1 一标段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 GB2级 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24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
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宁县城控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永宁县永康西路 22号
邮 编: 751500
联 系 人: 蒋福
电 话: 181695026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民生中心)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李霰、张灵芬、雷乐乐、陈丽辉
电 话: 0951-859808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1-5556782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