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兰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贺兰县习岗镇境内109国道东侧
- 规模: 新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中心1座,总建筑面积5956.5平方米,含垃圾压缩间、管理用房、充换电停车场等;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 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RD2026(G)001 建设地点:贺兰县习岗镇境内109国道东侧、生产渠北侧附近区域,金贵镇垃圾转运站 ; 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含二次深化设计);③BIM技术应用,并符合BIM技术相关要求;④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⑤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⑥配合甲方完成各类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 (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概况: 新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中心及提升改造转运站、招标范围:包括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③BIM技术应用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6
项目详情
贺兰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贺兰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贺发改复 [2026]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专项债资金 80% , 不足部分县级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项目 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NXRD2026(G)001
建设地点: 贺兰县习岗镇境内 109国道东侧、生产渠北侧附近区域,金贵镇垃圾转运站。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建设规模: 新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中心 1座,总建筑面积5956.5平方米,含垃圾压缩间、管理用房、充换电停车场等;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置动态汽车衡称重计量系统、垃圾压缩系统、密封集装箱等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备。配套勾臂车7辆、垃圾压缩车7辆;环卫车含纯电动大型洗扫车17辆。提升改造转运站,改造工程外立面修缮、防水重做及地面改造,补充垃圾压缩设备。
设计服务期限: 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等全过程 设计 服务工作 。
招标范围: 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包括与 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含二次深化设计);③BIM 技术应用,并符合 BIM 技术相关要求;④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⑤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 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⑥配合甲方完成各类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月11日 起至 2026 年 02 月 26 日(北京 时间 , 下同 ),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 台 ”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 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 登录 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 “澄清和修改”栏 、 “查看答 疑回复 ”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26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 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1-8776322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 址: 贺兰县银河东路 324号
联系人: 樊旭升
电 话: 0 951- 8062126
传 真: /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玺云台 30号楼801室
联系人: 李楠
电 话: 17309580720
传 真: /
邮 箱: /
2026 年 0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