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柴梁村:新建护坡750米,面积913平方米;人行道铺装695米,面积1502.75平方米;排水管网铺设2300米;道路塌方维修635.25平方米;晒场硬化836.75平方米;新铺道路249米,面积746平方米;道路维修白转黑180.5米,面积902.5平方米 ;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1
项目详情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60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15.05万元),县财政配套150.06万元 ,招标人为 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八营村:沟道护坡285米,面积607.25平方米;人行道铺装851米,面积2003.25平方米;排水管网铺设1500米;道路维修白转黑398米,面积1965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海原县七营镇柴梁村、八营村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05 19:00 至 2025-02-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2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40153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宁夏中卫市海原县七营镇
邮编:755221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田宗虎 电话: 15709556941
招标代理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750001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李瑞延 电话: 0951-5681380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