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下白路东侧,华电电厂北侧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56.78亩,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5万m³/d(近期),扩建规模2万m³/d(远期2035年)处理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灵武市下白路东侧,华电电厂北侧 ; 2.2.1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2、项目运营范围: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及达标运行,实验室设备购买、厂建构筑物、设施(含实验室设施)、设备(含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维护管理,中小型维修,污泥处置、清理及外运(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其泥饼含水率应小于80%),日常检测,水质检测,场地和绿化养护,接口干管(含泵站)维护保养,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运营期满后将污水处理厂整体移交甲方等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6
项目详情
|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1 | |||||||||||||||||||||
| 招标人(盖章):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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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所列招标项目(标段)系初步安排,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 2.项目审批文件,已完成初步设计的填写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文号,未进行初步设计的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文号,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填写项目建议书批复及文号,未进行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填写项目当前进展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