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4年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06-06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2024年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
  • 规模: 该工程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城市、建昌县、绥中县境内,包含京抚线、大养线、丹东线、绥三线、绥珠线、凌兴线、通武线、绥青线局部路段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水毁专项养护工程进行恢复
  • 范围: 2.1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详细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等信息 ;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葫芦岛市 2024年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4 6 4 日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楼 5 开标室 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反映。

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名 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宋志新

二级注册建造师

2212021202204668

1

2

3

……

2

项目总工

李国强

职称证

0025862

1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营口市黑大线(他山至分水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营口市

2022-12-31

2

营口市塔营线(隋屯至老姚家段)修复养护工程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营口市

2021-12-31

3

……

第二名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田光

二级注册建造师

221111343833

1

/

/

2

3

……

2

项目总工

张雷

职称证

00448840

1

/

/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辽宁省锦州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第一批)一标段(黑山段)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黑山县境内

2021.9.30

2

葫芦岛市丹东线(龙港交界至葫芦山庄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葫芦岛市

2022.9.30

3

……

第三名 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魏成

二级注册建造师

安全 B证

221101012699

辽交安 B(1 4 G 30034

1

2022年辽阳市干线公路(沈营线、弓黑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2022.06.27-2022.12.06

2

3

……

2

项目总工

李世春

职称证

00334470

1

2022年辽阳市干线公路(沈营线、弓黑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2022.06.27-2022.12.06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2022年辽阳市干线公路(沈营线、弓黑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辽阳 市交通运输 事务服务中心

辽阳灯塔市境内沈营线(灯塔外环东北一乱泥铺)

2022.12.06

2

3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2024 6 6 日~ 2024 6 11 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人: 葫芦岛 交通运输 保障 中心

址: 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21号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29-32160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 沈北新区沈北路 76-2号

邮政编码: 11000 0

人: 尹冬雪

联系电话: 024-31127353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21号

人: 先生

联系电 话: 0429-2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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