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07-18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 范围: 2.1 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国道丹东线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路线起于六股河大桥,终于与绥青线交叉口处,设计里程桩号为K1263+916-K1271+484.788(统计桩号K1263+916-K1271+518),全长7.569公里 ;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沿线桥涵、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8

项目详情

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 2025 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代建项目(第九批)情况的函》(辽交发展养护【2025】30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3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国道丹东线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路线起于六股河大桥,终于与绥青线交叉口处,设计里程桩号为K1263+916-K1271+484.788(统计桩号K1263+916-K1271+518),全长7.569公里。(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沿线桥涵、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4计划工期: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独立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联合体一方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至少独立完成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350 万元的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主要 人员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 ,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350 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大、中修) 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 ,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350 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大、中修) 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单位 不得超过 2 家,且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成员方。 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 “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 年7月25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6.5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hld.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hld.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29-2050100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29-32160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31-1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29-3710370 电子邮件:yjzx_l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