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
-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 范围: 2.1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东、西辽河汇合口(福德店)至下游入海口(二界沟),干流河长约538km ; 1)视频监测站建设;(2)无人机和无人船;(3)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4)多网融合通讯;(5)会商室、值班室环境建设;(6)辽河防洪数据中心建设;(7)数据统一接收平台;(8)数据资源梳理、组织、汇集、管理;(9)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10)水利智能模型库开发;(11)业务智能支撑平台;(12)辽河防洪水利专题图开发;(13)网络安全体系建设;(14)辽河统一门户;(15)全景辽河平台;(16)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17)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18)防洪物资动态管理与调配;(19)公众服务系统;(20)信息资源共享服务;(21)技术手册编制 ; 本标段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包含数据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整合治理、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技术手册编制、数据库及相关软件采购、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020-000052-76-01-011787)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省级资金20%,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东、西辽河汇合口(福德店)至下游入海口(二界沟),干流河长约538km。流经铁岭、沈阳、鞍山、盘锦4个市及其所辖的14个县(区)及1个国营农场。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包括全要素监测感知平台、多网融合和控制中心、辽河防洪信息化应用提升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视频监测站建设;(2)无人机和无人船;(3)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4)多网融合通讯;(5)会商室、值班室环境建设;(6)辽河防洪数据中心建设;(7)数据统一接收平台;(8)数据资源梳理、组织、汇集、管理;(9)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10)水利智能模型库开发;(11)业务智能支撑平台;(12)辽河防洪水利专题图开发;(13)网络安全体系建设;(14)辽河统一门户;(15)全景辽河平台;(16)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17)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18)防洪物资动态管理与调配;(19)公众服务系统;(20)信息资源共享服务;(21)技术手册编制。
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实体环境建设、水利云数据中心及项目总集成、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智能应用、数字孪生数据底板建设、感知通讯、网络扩容租赁等七个标段,本标段为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包含数据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整合治理、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技术手册编制、数据库及相关软件采购、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
2.3标段划分: / 。
2.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共166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6日;
需求分析、深化设计、数据整合治理等相关技术手册等前期工作。完成时间:2026年7月6日;
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数据库、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及安装测试;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防汛相关数据整合治理、完成防汛相关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治理,均具备提供服务条件,并提交相关成果。完成时间:2026年10月31日;
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水资源相关数据整合治理、完成水资源相关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整合治理,均具备提供服务条件,并提交相关成果。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完成所有在用系统中其他业务数据整合治理,完成其他业务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整合治理并具备提供服务条件、水利管理综合服务模块开发、技术手册编制、第三方测试等其他所有剩余工作,并提交所有成果。完成时间:2027年2月28日。
合同完工验收时间:2027年5月31日;
试运行开始时间:2027年6月1日;
项目验收时间:2027年11月30日前;
最终验收时间:2030年11月30日前。
2.5 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6 投标保证金: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2)项目组核心成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组核心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1人为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如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5信誉要求: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的,或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以上情况期限未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其他: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入库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wgk/tzgg/2023011013315528876/)”,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6年 3 月 23日17 时00分至 2026 年3 月30 日 17 时00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16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本项目为网络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 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进行。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电话:024-62181408。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60号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24-67987810
传真: /
电子邮件:lhgcgshtb@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单志朋
电话:024-62181531
传真:024-62181340
电子邮件:lszxzbdl@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单志朋
联系方式: 024-62181531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交易采购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4-234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