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长春新区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4-08-06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长春新区南岗子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
  • 概况: 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长春新区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zhongjingguoji88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长春新区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zhongjingguoji88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4-01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长春新区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

预算金额:一标段50万元、二标段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项目内容

选取家数

最高限价

BQZCWT2024-011-01

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

确保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1家

折扣系数不高于0.8

BQZCWT2024-011-02

长春新区南岗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择项目

确保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1家

折扣系数不高于0.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结束

服务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zhongjingguoji8888@163.com,并详细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方式:姜丹 0431-8118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

联系方式:高健 1384310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健

电     话:13843108382

4.监管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672889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