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 项目地址: 长春新区
  • 规模: 选择一家绩效考核咨询服务机构,制定并完善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体系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绩效考核咨询服务机构,制定并完善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体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 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60313FJSZ03001001(TC269500R)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 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由长新建联字〔 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2.2招标范围: 选择一家绩效考核咨询服务机构,制定并完善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体系。落实 21个建设期绩效考核子项以及47个运营期绩效考核子项, 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编制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出具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等全部绩效考核 咨询工作

2.3建设地点: 长春新区

2.4项目规模: 选择一家绩效考核咨询服务机构,制定并完善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体系。落实 21个建设期绩效考核子项以及47个运营期绩效考核子项, 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编制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出具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等全部绩效考核 咨询工作

2.5服务周期: 建设期子项服务期为一年,运营期子项服务期为五年

2.6质量标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绩〔2023〕322号)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年( 202 1 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 经理须 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 8 人( 包含项目 经理 ),需具有 岗位证书或 中级及以上职称; 8 人中现场常驻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 4 人。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5年 9 月至 2026年 2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6 3 25 8时30分至202 6 3 31 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 电子 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6 4 21 9 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 开标室(长春市龙湖大路 5799号)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 5799号

联系人: 吴昊天

电话: 0431-813357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吉林分公司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077号伟峰资讯中心3902

联系人: 蒋雪娜 杜仲秋

联系电话: 0431-8112762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313FJSZ03001001]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