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10KV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10-1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10KV新建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主要包含新建配电室2座,其中新建1号配电室为总配电室,容量4900KVA,电源引自天普66KV变电站送出10KV天学线出口环网箱;2号配电室为分配电室,容量2500KVA,电源引自新建1号配电室;10KV天学线出口环网箱引出2条10KV电缆线路利用原《2023年业扩配套项目长春10KV净光线扩建工程》中预留电缆导管敷设至天泽大路北侧后,继续向南穿越天泽大路西转,沿天泽大路南侧敷设至滨河东街,南转沿滨河东街东侧敷设至丙二十六路后,东转进入学校内部沿校园内道路敷设至新建1号配电室;新建1号配电室配出1回10KV电缆线路沿校园内道路敷设至新建2号配电室等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10KV新建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新建配电室2座,其中新建1号配电室为总配电室,容量4900KVA,电源引自天普66KV变电站送出10KV天学线出口环网箱;2号配电室为分配电室,容量2500KVA,电源引自新建1号配电室;10KV天学线出口环网箱引出2条10KV电缆线路利用原《2023年业扩配套项目长春10KV净光线扩建工程》中预留电缆导管敷设至天泽大路北侧后,继续向南穿越天泽大路西转,沿天泽大路南侧敷设至滨河东街,南转沿滨河东街东侧敷设至丙二十六路后,东转进入学校内部沿校园内道路敷设至新建1号配电室;新建1号配电室配出1回10KV电缆线路沿校园内道路敷设至新建2号配电室等工程 ; 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2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JJ-JL-20235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10KV新建工程 监理 已由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长净经审字【 2021 1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泽学校10KV新建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新建配电室2座,其中新建1号配电室为总配电室,容量4900KVA,电源引自天普66KV变电站送出10KV天学线出口环网箱;2号配电室为分配电室,容量2500KVA,电源引自新建1号配电室;10KV天学线出口环网箱引出2条10KV电缆线路利用原《2023年业扩配套项目长春10KV净光线扩建工程》中预留电缆导管敷设至天泽大路北侧后,继续向南穿越天泽大路西转,沿天泽大路南侧敷设至滨河东街,南转沿滨河东街东侧敷设至丙二十六路后,东转进入学校内部沿校园内道路敷设至新建1号配电室;新建1号配电室配出1回10KV电缆线路沿校园内道路敷设至新建2号配电室等工程。

2.3项目地点: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 电力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监 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电力专业或施工管理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范围应包括给电力工程专业,同时项目管理机构应有一名造价专业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 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

5.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27434514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开启腾讯会议摄像头验证身份。

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6.3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刘玉、齐燕南

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四单元14楼4141室

联系人:刘行 邹庆博 李依珈

电话:0431-85303117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