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二期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8-16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二期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二期监理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LYS-2023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二期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发改审批字 [2021] 253 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分两部分,一部分由财政拨款解决、另一部分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以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二期监理。

2. 2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宿舍及室外工程。施工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466.5801 万元。

2. 3 建设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 5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计划工期)。

2. 6 监理服务质量: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 20 20 1月1日至 )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中级 以上职称 ,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2人。

注: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 房屋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4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 2020年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9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 8 16 8时30分至2023年 8 22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9 8 10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

址: 长春市宽城区

人: 苏超

话: 13596186618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 2号楼8楼

联系人: 姜薇薇

话: 13844049918、15844027918

箱: yszb8888@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 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