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车辆号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07-2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单一来源公示
  • 项目名称: 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车辆号牌项目单一来源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26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01

项目详情

[兴国县]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车辆号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车辆号牌采购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全县车辆号牌制作数量约33335副。车辆号牌采购是规范开展车辆登记和强化交通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公安部颁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和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的规定“号牌成品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生产,”要求对号牌实行统一生产、统一订购、统一发行的规定,确保号牌质量、一致性和唯一性。号牌制作需要达到公安部门的相关的规范及备案要求。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3918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号牌生产涉及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相关要求:一是本地化制作,从时空上控制。本地化制作强调的是号牌成品。跨省制作,延长了号牌的生产周期,增加了号牌的安全风险,因此禁止号牌成品跨省制作。二是先备案后制作,从源头上控制。号牌制作单位、防伪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防伪设备应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备案。三是要素统一,从制作关键供应链控制。A 类防伪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生产序列标识专用签注设备全国统一生产发行。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通过要素统一,保证号牌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四是生产模式统一,从管理架构控制。每个省原则上设置一个号牌制作中心。同时公安部【2016】95号“关于实施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的通知”要求,对号牌实行统一生产、统一订购、统一发行的规定,确保号牌质量、一致性和唯一性。号牌制作需要达到公安部门的相关的规范及备案要求。鉴于上述情况,江西赣安牌证制作中心经公安部交管局备案是江西省号牌唯一的生产企业;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西赣安牌证制作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民营大道5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6日 2025年08月0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 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 兴国县平川大道

联系电话: 13763933692

2.财政部门

人:兴国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 兴国县潋江镇背街10号

联系电话: 0797-7305825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赣州市中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兴国县潋江镇筲箕村熊屋组18号

联系电话: 0797-520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