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开区VOCs整治专班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发布时间:2025-10-2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2025年滨开区VOCs整治专班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411-SYZB-G2025-0093

项目名称: 2025年滨开区VOCs整治专班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11598620588U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虹阳路2号1号楼 89.04(均分制) 142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 年滨开区 VOCs 整治专班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围绕年度治理任务目标,持续推进滨江园区 VOCs整治改善和精准管控,开展滨开区VOCs整治专班服务,压降省控VOCs站点数据排名和异味信访投诉比例,挖掘重点工程项目减排量入库,保障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服务要求:

类别

序号

工作内容

成果

备注

常态化站点溯源管控

1

预警、管控、现场溯源。 7*24小时驻点值守,实时盯控平台数据,快速识别异常并发布预警;对异常问题立即启动数据溯源分析及调度,形成溯源排查问题清单(动态更新)。

异味排查溯源。 针对重点异味企业、区域进行常态化异味巡查,记录现场恶臭情况,形成排查清单。

特征因子企业整改对策及管控措施清单。 持续跟踪企业整治成果,开展效果评估与再排查;及时更新问题及对应整改措施、应急管控措施;强化企业沟通并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动态掌握整改进展。

每日工作简报(统计每日预警、溯源响应、问题)。

更新专班运行机制方案。

溯源排查问题清单(动态更新)。

异味排查清单(动态更新)。

特征因子企业整改对策及管控措施清单(动态更新)。

2

车辆配备。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1辆五座小汽车(含专车油卡)、1台PID,为专班溯源排查工作提供车辆、便携监测设备保障。

车子 1 辆, PID 手持设备 1 台。

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

3

对园区典型企业进行 LDAR抽查,掌握园区LDAR实际水平,总结共性问题。 抽检动 /静密封点重点企业,完成LDAR基础资料收集审核,核实技术方实施流程,梳理项目问题及合规性,总结园区共性问题。

企业 LDAR 抽检报告。

4

减排量核算。 梳理许可证、清洁生产等任务,挖掘减排总量潜力,协助总量入库。

减排量核算报告。

5

培训工作。 组织园区及企业环保培训,涵盖政策法规、监管要求、治理技术、整改评估要点等;邀请专家面对面指导,编印宣传材料。

培训会议 / 培训材料。

溯源体系完善

6

污染高值溯源分析。 针对省控站点异常高值,通过走航、飞航等在线、离线监测手段固定证据,并结合气象数据,监测数据及多通道 VOCs组分,开展污染排放与重点区域分析,编制污染溯源分析报告,积极开展数据沟通协商。

企业异味排查与整改 组建异味排查团队,开展培训,形成嗅辨 +监测体系,开展企业异味恶臭排查整治,包括对恶臭企业进行现场排查并编制异味排查报告;针对企业异味问题制定、审核整改方案,并推动企业落实异味整治。

历次溯源报告。

企业异味排查整治报告。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供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来甲、秦浩明、曹蓉、褚君兰、史志金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 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服务费:184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号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868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