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公共安全体验馆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发布时间:2025-11-0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创建公共安全体验馆项目
  • 范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筑牢化工行业 安全防线,针对化工行业 安全风险特点,着力打造专业化工安全宣教平台,提升区域化工安全治理水平,拟在常州滨江开发区建设化工生产安全教育馆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C2025-0105 项目名称:创建公共安全体验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包括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筑牢化工行业 安全防线,针对化工行业 安全风险特点,着力打造专业化工安全宣教平台,提升区域化工安全治理水平,拟在常州滨江开发区建设化工生产安全教育馆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C-320411-SYZB-C2025-0105

二、项目名称: 创建公共安全体验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恐龙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11MA1MFFR2XC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号 84.33(均分制) 598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创建公共安全体验馆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筑牢化工行业安全防线,针对化工行业安全风险特点,着力打造专业化工安全宣教平台,提升区域化工安全治理水平,拟在常州滨江开发区建设化工生产安全教育馆。项目以传播化工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旨在打造成为滨开区乃至新北区化工行业的标杆性安全教育基地,通过系统展示化工安全重要性及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引导公众在工作和生活中践行安全理念,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服务要求:

1、项目定位

滨江开发区化工生产安全教育馆定位为集 知识科普、技能实训、案例警示、互动体验 ”于一体的专业化安全宣教平台。其以滨江开发区及新北区化工企业员工、安全监管人员为核心服务对象,辐射周边师生及社区群众,通过紧扣化工生产实际的展陈设计与实战化培训模式,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同时致力于打造区域化工安全治理的“展示窗口”与行业安全教育的“示范样板”,助力筑牢化工行业安全防线,增进社会对化工安全的科学认知。

2、项目内容

1) 空间规划与装修:结合 390 ㎡场地条件,合理划分 序厅、安全知识科普区、互动体验区、应急演练区、安全文化展示区 ,配套符合化工安全主题的装修施工。

2) 展陈设计与制作:包含化工安全法规、风险识别、防护知识等图文展板,化工设备模型、工艺流程等实物展陈,以及 VR/AR事故模拟、应急演练互动装置等数字化展项。

3) 系统集成与配套:采购并安装多媒体演示系统、音响灯光系统、安全实训设备等,提供设备调试、操作培训及质保期运维服务。

3、设计要求

1)主题契合性:设计风格需凸显“化工安全”核心主题,兼具专业性、警示性与科普性,避免过度娱乐化。

2) 实用性与互动性:展陈内容需贴近化工生产实际,优先采用沉浸式、实操性强的设计形式, 参观者 “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3) 合规性与安全性:所有设计方案、施工材料及设备选型需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相关标准规范,保障场馆运营安全。

4、实施要求

本次采购集设计、布展及相关设备实施为一个整体。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保护等规定。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强、戚建卫、张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 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 成交 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 收取, 不足人民币 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服务费:89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号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868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