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范围: 提供法院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均为自助餐)及包厢招待餐,自制点心(早餐)及代加工外卖等服务工作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TZB-C2025-0345 项目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服务内容为:提供法院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均为自助餐)及包厢招待餐,自制点心(早餐)及代加工外卖等服务工作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C-320400-CTZB-C2025-0345

二、项目名称: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4113019709752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61号-1F 95.97(均分制) 35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两个办公区:本部和新大楼。本部位于永宁北路 6号,内有办公人员约200人;新大楼距离本部约800米,内有办公人员约280人;本部有员工用餐区及厨房加工区,新大楼设有员工用餐区。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为:提供法院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均为自助餐)及包厢招待餐,自制点心(早餐)及代加工外卖等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 供应商 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保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 供应商 用餐及配送服务作业制度。以上如遇新制度新标准出台,则按新制度新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建中、周晓东、卢凝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 /成交 金额 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零捌拾元整 (小写: ¥3508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永宁北路6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7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5幢401室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8158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815801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