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8年度响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12-2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2026年2028年度响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XSDY-G2025-0006 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度响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0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 为切实做好响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44号)等规定,对响水县2026年-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公开遴选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921-XSDY-G2025-0006

项目名称: 2026年-2028年度响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公司 91320921323951812E 响水县县城军民路北侧、工商路东侧2幢104、203、301室 656(总分制) 1元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913209008401502470 盐城市建军东路58号 628(总分制) 1元
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公司 91320921695498182F 响水县黄海路西侧378号 591(总分制) 1元
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心支公司 91320913668963130F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49号新奥智慧大厦8楼 561.5(总分制) 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6 -2028 年度响水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区域:结合种植业、养殖业及高效设施农业等产业结构均衡情况划分,划分 4 个服务区域( 分包 ),分别是:

区域( 分包 )一: 大有镇、南河镇、陈家港镇、经济开发区(中标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公司)

区域( 分包 )二: 小尖镇、运河镇、响水镇(中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区域( 分包 )三: 双港镇、灌江农场(中标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公司)

区域( 分包 )四: 黄圩镇(中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心支公司)

为切实维护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除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县流转土地签订的农业保险合同外,在 2026年-2028年期间,其他发生跨区域流转土地种植农作物和协议性实施养殖的,一律按种养所在区域由中选候选人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

承保险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主要养殖业保险,瓜果蔬菜、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设施大棚、农 业机械 等保险。具体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险种标准。承保政策性险种应严格执行省、市、县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承保理赔等文件实施项目操作。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根据省、市、县要求。

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3年(202 6 1 1日至2028年 12 31 日)

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洪、仇亚琳、顾丽华、管苏萍、费璠、王步武、刘德才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 2024〕20号)收费标准并经下浮后收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区域( 分包 )一为 3.43 万元;区域( 分包 )二为 3.03 万元;区域( 分包 )三为 1.27 万元;区域( 分包 )四为 0.2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响水县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488号

联系人:仇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86885720、87380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金色家园门朝东8#206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15161937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

电话:15161937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