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5G53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10-2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2025G53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岗街道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36118平方米,主要建设14栋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设面积约8.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6万平方米,地下面积2.7万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岗街道 2.2招标范围:NO.2025G53项目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环境五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相关合同的协调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移交阶段、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服务期限:925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1,280,000.00元 2.5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6118平方米,主要建设14栋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设面积约8.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6万平方米,地下面积2.7万平方米。 2.7其他说明:工程计费额按24000万元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9、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1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非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

市交易中心 NO.2025G53项目 监理

中标结果公示 (首次公示)

标段编号:JJFJ2501317-03JLGH

南京泓盛置业有限公司 NO.2025G53项目 监理 中标人已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
中标价(元): 1280000.00
中标工期: 925日历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陈向丰
定标原因及依据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要求确定中标人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