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赣榆区海头镇新204以东
- 规模: 准,单项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得重复计分;(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海头镇新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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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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