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5-10-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赣榆区海头镇新204以东
  • 规模: 准,单项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得重复计分;(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海头镇新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7

项目详情

连云港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期项目 工程 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12509290002 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部省共建苏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赣数备〔 2025〕7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苏鲁水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期项目 工程 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德晖 工程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 工程 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赣榆区海头镇新 204以东、原苏鲁市场以西、龙王河以南、海龙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914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其中包含水产品交易和商业服务区约6.3万平方米,综合商业办公区(六位一体功能区:价格形成、数据中心、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科技研发和贸易交流)及相关配套用房约1.7万平方米

本次建设内容为 一期 项目 的建设内容为 1-5#、1-6#楼及其周边相应配套设施。 其中 (1) 1-5#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 消防 高度13.65米,建筑面积为11709.9平方米 (2) 1-6#水产交易区:商业建筑,建筑 消防 高度17.25米,建筑面积为13438.56平方米

2.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8919.7119 万元, 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67 万元;

2)建筑安装 工程 费(含 工程 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8852.7119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 工程 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 0 日历天,含图纸送审时间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1.5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为: 1) 工程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2) 工程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 工程 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 工程 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验收要求。(3) 工程 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工程 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一期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 相关 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建筑(含试桩、桩基、土方、土建、外装饰、部分室内精装修)、安装【电气、给排水(含海水)、 消防 、暖通、智能化(含室外预埋、三网合一和无线信号覆盖)等】、10KV配电 工程 (含充电桩和设在地块三已建开闭所内为地块一服务的电力增容设备等市政供电引入 工程 )、光伏、电梯、室外道路、铺装、 绿色建筑、 海绵城市、综合管网【雨水、污水、废水、给水(自来水接入已先行建设完成,从已有主干管接出)、 消防 水】等 工程 施工, 外部配套 工程 (含外部道路引入 工程 、市政排水引出 工程 ), 以及为满足功能需要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 工程 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一期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 工程 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梯、室内精装修、外装饰等、 消防 、电气、智能化(含三网合一和无线信号覆盖)、路灯、10KV配电 工程 (含充电桩和地块三开闭所增容)、光伏、挡墙护坡、室外总体、 绿色建筑、 海绵城市和外幕墙 (若有) 等专业 工程 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 相关 服务及 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等),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2. 2 .2、采购范围:与建筑 工程 相关所有建筑 和安装 材料、电梯设备等的采购。

2. 2 .3、施工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 初步设计文件 所载明的建筑安装 工程 和室外总体 工程 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并承担专业分包 工程 总承包配合管理。

2.2. 4、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 相关报建报验、各类第三方检测(不含按规定由招标人委托检测的内容)、材料检测的配合、 工程 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全部内容 并承担相关费用

特别提醒: 1-5#通道上空两侧4、6轴14.4标高处开孔(空洞)均按铝合金防雨百叶窗考虑。1-6#通道上空两侧3、1/3轴约13.9标高处高开孔(空洞)均按铝合金防雨百叶窗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工程 总承包能力。

3.2 工程 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 工程 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 工程 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 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 项目担任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 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 ,或 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 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 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 工程 ,但该在建 工程 与本次招标的 工程 属于同一 工程 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 规模在 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 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 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 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 工程 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 工程 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 工程

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 工程 (不含住宅、厂房、仓库)的 工程 总承包项目 EPC 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 工程 业绩。

2)类似 工程 如为 工程 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 工程 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 工程 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 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 工程 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 工程 如为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 工程 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 工程 造价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 工程 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工程 规模、合同价款、 工程 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 结构或职责 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附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以联合体投标的,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 工程 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 工程 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 工程 款和农民工 工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 工程 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 工程 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 工程 、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限制在 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3本 工程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 工程 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 工程 投标人确定的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工程 执行苏建建管【 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 苏建函建管 【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 工程 ,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 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4本 工程 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5 工程 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7.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7 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附表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7.8本 工程 执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 10 11 日至 2025年 10 17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lygweb/

4.3 投标申请人可 登陆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 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12 日上午 9 00分(北京时间)。

5.2本 工程 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工程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 。本项目招标不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经济标: 工程 总承包报价: 86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 业绩: 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 总承包报价( 86分)

1.报价评审

工程 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4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 工程 服务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90%。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 工程 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 工程 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 工程 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1.总体概述(1分)

工程 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 工程 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 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 15分钟。

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 工程 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 暗标 闭卷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5)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分钟)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具体时间暂定为:2025年 11 12 15 时;地点为: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01 室(黄海路 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 技术标评委 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 项目项目 管理组织方案为 暗标 制, 暗标 编制要求如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暗标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 师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 工程 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 师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 工程 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 师职称;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 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 师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 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 师职称;

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 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 师职称;

7)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 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上述人员全部满足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

上述人员全部满足的条件下有正高职称每人另加 0.5分,本项最高加1分。

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可兼任,否则不得分。

2)正高职称包括级别为正高级、教授级、研究员级。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7月-2025年9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相关有效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

工程 业绩

2分)

1.投标人类似 工程 业绩(1分)

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工程 (不含住宅、厂房、仓库) 工程 总承包 项目 EPC) 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 7。投 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一项业绩计取业绩分。

2. 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 工程 业绩(1分)

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工程 (不含住宅、厂房、仓库) 工程 总承包 项目 EPC) 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投 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一项业绩计取业绩分。

注:

1)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 工程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 工程 业绩。

2)类似 工程 如为 工程 总承包或施工项目 类似 工程 的认定以 提供 中标通知书 (招标 工程 提供)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单项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 工程 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 工程 如为设计项目:类似 工程 的认定以 提供 中标通知书 (招标 工程 提供) 、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 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 工程 造价为准。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 工程 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工程 规模、合同价款、 工程 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 承担过的 工程 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 承担过的 类似 业绩加分。

7) 投标人类似 工程 业绩与 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类似 工程 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万元 (保函)(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 工程 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鲁水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 303号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 0518-80203236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 工程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科创城 1号楼8楼南侧

联系人:陈工

话: 0518-81580886

11.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注: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 工程 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2.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 登陆 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 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工

400-998-0000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 CA数字证书

(手机 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附表:

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序号

人员姓名 /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杨新利

320XXXXXXXXXXX4859

2

汪保清

320xxxxxxxxxxx4528

3

王雪莹

412xxxxxxxxxxx0927

4

张元祥

320xxxxxxxxxxx5859

5

连云港市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20707761028585Q

6

连云港金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2070633113566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