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医药总部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307054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12-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水池面积:755.79㎡,地上建筑面积:137.66
  • 概况: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新港医药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水池面积:755.79㎡,地上建筑面积:137.66㎡,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11-01

项目详情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JJSZ2501660-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 已由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开委行审备[2025]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新港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新港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水池面积:755.79㎡,地上建筑面积:137.66㎡,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7600000.00
2.5 工程规模: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水池面积:755.79㎡,地上建筑面积:137.66㎡。
2.6 工程类型: 市政
2.7 其他说明: 新港医药总部基地污水处理站项目,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水池面积:755.79㎡,地上建筑面积:137.66㎡,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业绩是指:①单项合同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总承包合同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三者出现不一致时,以金额低的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均反映不出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金额的,可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设计院图纸专用章的项目图纸作为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评分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及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1-23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 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K2取值: 90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 ~ 3.00) 5 符合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 ~ 2.00) 4 符合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 ~ 2.00) 10 符合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 ~ 2.00) 12 符合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 ~ 3.00) 28 符合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 ~ 2.00) 10 符合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 ~ 2.00) 15 符合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自2020年11月1日 (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有1个得2分。(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业绩是指:①单项合同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总承包合同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三者出现不一致时,以金额低的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均反映不出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金额的,可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设计院图纸专用章的项目图纸作为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评分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2.3.3(5) 项目管理机构 /
2.3.3(6)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2.3.3(7) 其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新港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
联系人: 陈经理 联系人: 陈红娟
电话: 025-85777150 电话: 1894406616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580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