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2030地块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提升、架空层精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5-12-0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地块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提升架空层精装修施工
  • 项目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
  • 范围: R22030地块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提升、架空层精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和1、6、16#楼架空层等,具体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2

项目详情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提升、架空层精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通过以 崇川行审备( 2023 2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提升、架空层精装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480 万元。

2.1.3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 其中地下车库装修工期为 3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提升、架空层精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和 1 6 16# 楼架空层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4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25 183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12 1 日至 2025 12 12 9 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12 12 0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下表的初步评审。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开标、评标程序

1 CA 锁解密—资格审查—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 评标入围方法:

①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40 家(含 4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②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40 家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入围办法

□方法一; R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R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见第八章)

授权委托书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格式见第八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第八章)

诚信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如采用非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9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方法五。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95% 96% 97%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92 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2 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 1% 0.9 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 1% 0.6 分。不足 1% 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 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8 分)

投标企业信用评定分 = 企业信用(装饰类)得分 *8%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中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装饰类诚信分为准。

注意事项: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从经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

6 )异议向招标人提出:南通致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凌明敏,联系电话: 0513-89129871

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513-5900036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崇川区通甲路与文秀交叉口往北 260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801

联系人

刘云

联系人

高丽

电话

17778753770

电话

13773759775

2025 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