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装修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装修设计项目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邻朝霞路,西邻金鼎路
- 规模: 1)6#功能为电芯厂房、12#功能为SMT厂房,共计面积约57700平方米;(2)1#功能为钣金厂房;2#、3#及加建功能为PACK厂房;5#功能为仓库,共计面积约22000平方米;(3)室外配套面积约27000平方米; 对上述功能区域进行设计,提供符合生产工艺要求、运行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装修图纸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邻朝霞路,西邻金鼎路; 2.1.2建设规模:(1)6#功能为电芯厂房、12#功能为SMT厂房,共计面积约57700平方米;(2)1#功能为钣金厂房;2#、3#及加建功能为PACK厂房;5#功能为仓库,共计面积约22000平方米;(3)室外配套面积约27000平方米; 对上述功能区域进行设计,提供符合生产工艺要求、运行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装修图纸 ; 园区内部所涉及的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暖通、水电(含弱电)、压缩气、真空、氮气、蒸汽、照明、智能化(含建筑综合布线、数字监控、无线网络等多个系统并且达到相关标准)、室外景观及绿化、场地铺装、道路、综合管线、局部钢结构等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1
项目详情
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 装修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项目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聚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装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邻朝霞路,西邻金鼎路;
2.1.2 建设规模: ( 1 ) 6# 功能为电芯厂房、 12# 功能为 SMT 厂房,共计面积约 57700 平方米;( 2 ) 1# 功能为钣金厂房; 2# 、 3# 及加建功能为 PACK 厂房; 5# 功能为仓库,共计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 3 )室外配套面积约 27000 平方米 ;
对上述功能区域进行设计,提供符合生产工艺要求、运行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装修图纸。
2.2 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
服务周期: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等。
具体按下述要求执行: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初步设计通
过后 13 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任务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3 招标范围:园区内部所涉及的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暖通、水电(含弱电)、压缩气、真空、氮气、蒸汽、照明、智能化(含建筑综合布线、数字监控、无线网络等多个系统并且达到相关标准)、室外景观及绿化、场地铺装、道路、综合管线、局部钢结构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效果图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其他服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施工期间积极配合设计修改、变更、提交相关专题报告(若有)、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质量及深度: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审图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符合现行工业厂房和消防、环保等现行设计标准要求,确保安全、经济,并须按设计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申请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3.3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设计建筑面积规模达到 4.5 万㎡及以上的 工业厂房装修设计业绩。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 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 ),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充分满足上述要求,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4 申请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标证通 ” 、 “ 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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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聚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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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圆融汇 1# 13 楼 |
地 址 |
南通市桃坞路 2 号友谊大厦 10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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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刘工、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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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86598690 |
电 话 |
0513-890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