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盱眙县洪泽湖生态修复工程-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增补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盱眙县洪泽湖生态修复工程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增补工程
  • 项目地址: 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 范围: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批复》(淮洪管委办(2022)6号),批复实施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核算投资1690.10万元 ;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惠源居小区围墙及迎水面挡墙质量较差,多处已出现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故新建惠源居小区围墙项目和防汛道路外侧挡墙项目 ; 集装箱箱体,外附钢结构楼梯,二层露台栏杆,一层卫生间,水电、防雷接地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8

项目详情

2024年盱眙县洪泽湖生态修复工程-

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增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盱眙县洪泽湖生态修复工程-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增补工程项目 已由 盱眙县审批局 盱审批(经)〔 2024〕01044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 奖补 资金 ,招标人为 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淮安市盱眙县 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批复》(淮洪管委办〔 2022 6 号),批复实施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核算投资 1690.10 万元。工程于 2024 11 月开工,至 2025 8 月,主体工程已完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研究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同意,现实施增做项目。

根据《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 定书》 ( 淮许可决〔 2024 129 ) 及相关规定, 经研究,批复如下 :

一、盱眙县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是淮河风光带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增做项目有利于提高工程整体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整体的美观性和协调性,同时该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居民的幸福度、满意度和便利性。

二、原则同意淮河干流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增做项目。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惠源居小区围墙及迎水面挡墙质量较差,多处已出现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故新建惠源居小区围墙项目和防汛道路外侧挡墙项目。同时为了提高项目周边环境,对惠源居小区后侧小公园进行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本项目为淮河风光带的重要节点,在本项目主入口位置新增集装箱骑行驿站一处。

  1. 惠源居小区钢筋混凝土围墙

    沿防汛道路内侧惠源居小区围墙多处破损,防汛道路建设过程中发现围墙基础较浅,存在安全隐患,故新建惠源居小区围墙。新建钢筋混凝土围墙 249m, 其中北段 93m, 南段 156m 。新建小区出入口 2 处,其中位于项目主入口对面的小区出入口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才可新建。

    ①钢筋混凝土挡墙

    拆除原小区围墙及花坛,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围墙)。挡墙顶部做钢制栏杆(表面喷深灰色氟碳漆),挡墙表面清理后做真石漆,真石漆颜色黄色(同伊顿公馆小区)。

    ②小区出入口

    出入口一位于项目主入口防汛道路对面,出入口内侧为原小区围墙,外侧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钢筋混凝土挡墙顶部为钢制栏杆,表面清理后做真石漆,真石漆颜色黄色(同伊顿公馆小区)。出入口平台及台阶为芝麻灰大理石材质。

    出入口二位于惠源居小公园北侧,现浇混凝土底板,砖砌 1.4m 高花池,表面为真石漆,出入口台阶为芝麻灰大理石材质。

  2. 防汛道路外侧挡墙

    沿防汛道路外侧挡墙原为毛石挡墙,防汛道路建设过程中发现毛石挡墙质量较差,对防汛道路整体质量有所影响,需要重建,故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 438m

    拆除毛石挡墙,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挡墙平均高度约 1.6m, 挡墙表面做真石漆。

  3. 惠源居周边环境整治

    惠源居小区后小公园长期无维护,环境较差。因小公园紧邻本项目,对本项目的整体效果有所影响。经研究决定,对惠源居小公园进行环境整治。

    拆除小公园内钢结构亭、原有破损园路及铺装;病树死树,树形较差树木移除;因气温原因,仅对大乔木进行简单修剪,确保主干以下无分支,枯枝病枝剪除;地被、灌木、小乔木清理,树形较好的灌木、小乔木可保留;围墙墙根处根据现状地形 1:3 刷坡;场地内根据现状地形土方平衡,平整;新建 1.5m 宽园路、 3.0m 宽园路、 5.4m 宽园路、广场、平台若干,若新建区域有树木,移除树木或道路铺装适当调整。

  4. 主入口处新建集装箱骑行驿站

    惠源居段生态修复工程是淮河分光带的重要节点,经研究决定在本项目主入口北侧新建集装箱骑行驿站一处。

    集装箱总面积 92.88m2 ,其中一层 63.44m2, 二层 29.44m2

    该驿站建筑为包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集装箱箱体,外附钢结构楼梯,二层露台栏杆,一层卫生间,水电、防雷接地等。一层卫生间为选做项目,具体根据业主要求,若不需要,扣除相关费用。

    该骑行驿站图纸为初步方案,需专业集装箱生产厂家结合业主最终需求深化后,经业主审核后方可生产。

    驿站区域新建压印混凝土地面 210m2 ,现状长势较好的乔木移至相邻地块,地被及小乔木移除。

    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 算投资 282.5 万元

    2.4 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 30 。工程计划于 202 5 9 月下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 5 10 月底前完工。

    2.5 质量标准: 合格

    2.6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 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 全省统一主体库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资 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 2022年8月1日 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链接 全省统一主体库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 全省统一主体库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项目经 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022年8月1日 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链接 全省统一主体库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链接 全省统一主体库 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9 )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 全省统一主体库 ,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 5 8 29 202 5 9 18 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 全省统一主体库 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 全省统一主体库 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9 18 9 0 0分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 1 .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9 )项规定

1 2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 0 )项规定

1 3. 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1 4 .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 5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 α× A+(1- α ) × B × K

其中 :C —评标基准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 0.62 0.65 中的一个, K 0.97 0.98 0.99 中的一个;(α、 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K 已经抽取 , 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 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 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 投标限价 282.5万元 含备用金 ,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 4 分值构成 :满分 100分,其中:报价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3 1 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9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投标报价

60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 7 %(含)~100%(含)之间的得 6 0 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100%以上每超过+l%扣 1 分,不

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 7 %以下每超过-1%扣 0.5 分,不

-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上述

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96%的得 59.5 分,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的 101%的得 59 分, 以此类推。

2.2.4(2)

施工组织设计

31

1

工场布置、其他临时设施布置

3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最高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园路、广场、驿站等施工方案

4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园路、广场、驿站方案与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最高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绿化 整治方案

2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绿化移除、修剪等整治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挡墙施工方案

8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挡墙施工方案合理,最高得 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土方工程

2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与措施可行,最高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质量管理体系

与措施

4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最高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车辆冲洗、生产废水收集 、生活污水收集、噪声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临时厕所 、临时垃圾收集 、人群健康防疫等)、文明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合理可行且在措施或方案中明确不使用《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淮政发〔 2019〕15 号)中禁止的施工机械。最高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置计划

4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最高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3)

人员素质及业绩

9

1

企业业绩

3

2022年8月1日 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企业有单项合同金额 160 万元的 水利项目施工业绩 ,有 1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业绩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

2

管理人员配备

6

1、 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管理人员具有水利专业岗位证书的有一个加 0.5分,共计2.5分

2、 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管理人员具有 中级职称 证书的有一个加 0.5分,共计2.5分 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计 1分 不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材料员管理人员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必须按 “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监督部门: 盱眙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 0517- 88213933

8.2 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 不见面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地址: 盱眙县河湖堤防管理服务中心(盱眙县 344国道与山水大道交叉口北340米)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17-88226606

招标 代理机构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 188号飞驰国际28层

联系人: 裴工

电话: 0517-8827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