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洪泽湖(陡湖片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盱眙县洪泽湖陡湖片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陡湖水域,涉及管仲镇和淮河镇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陡湖水域,涉及管仲镇和淮河镇 ; 该项目实施面积约34k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湖滨缓冲带养殖池塘退出工程:退出陡湖湖滨生态缓冲带范围内养殖池塘面积约30.2km 2 (已先期实施); (二)陆域缓冲带修复工程:构建陆域生态缓冲带,恢复缓冲带植被区面积14.0公顷; (三)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恢复水生植物群落30.0公顷,包括挺水植物5.5公顷、浮叶植物9.1公顷、沉水植物15.4公顷; (四)水生动物恢复工程:恢复水生动物45t,包括滤食性鱼类15000kg、贝类22500kg、螺类7500kg ;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上述(二)陆域缓冲带修复工程、(三)水生植物恢复工程、(四)水生动物恢复工程等三项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盱眙县洪泽湖(陡湖片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已由 盱眙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 盱眙 县洪泽湖(陡湖片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 盱审批(建)〔 2025〕09188号 )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省级 及以上 专项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陡湖水域,涉及管仲镇和淮河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该项目实施面积约 34k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 湖滨缓冲带养殖池塘退出工程:退出陡湖湖滨生态缓冲带范围内养殖池塘面积约 30.2km 2 已先期实施

(二)陆域缓冲带修复工程:构建陆域生态缓冲带,恢复缓冲带植被区面积 14.0公顷;

(三)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恢复水生植物群落 30.0公顷,包括挺水植物5.5公顷、浮叶植物9.1公顷、沉水植物15.4 公顷;

(四)水生动物恢复工程:恢复水生动物 45t,包括滤食性鱼类15000kg、贝类 22500kg、螺类7500kg

总投资 估算 金额: 13963.8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主要包括上述 (二)陆域缓冲带修复工程 (三)水生植物恢复工程 (四)水生动物恢复工程 等三项内容。投资估算约 8000万元 (最终以批复金额为准)

合同内容包括

1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察设计工作(如有))的勘察、设计工作, 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 、设计文件 含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招标图纸、 施工图纸、 工程概预算、 招标工程量 、招标控制价、招标技术文件、设计变更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 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

2 其他专项服务: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 方案、文评 等报告书编制及前置审批服务,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2.4 勘察设计周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含测量);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

3)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后1 5 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报批稿);

4)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之日起,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暂按730天填写)。

2.5质量标准 符合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b.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 或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个专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 10 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建设项目 或环境污染修复工程) 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 或行政许可文件 ,三者缺一不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 具有水利工程类 或环境 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20年 10 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 以来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 或环境污染修复工程)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若为联合体,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 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各方)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各方) 、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各方)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各方) 、拟任项目负责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 聘用 合同及退休证书,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 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5年 10 30 日至 2025年 11 24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 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11 25 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有效的 营业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 主要专业设计 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α×A+(1-α)×B×K

其中: 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盱眙县洪泽湖(陡湖片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批复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以及相应专项服务费等费用之和 × 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资源配置、 业绩: 25 分、 勘察设计方案 5 5 分、投标报价: 2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1)

资源配置、 业绩

评分标准

25 分)

人力资源配置

1 2 分)

专业人员(规划、岩土、水文、水工、园林、造价、水土保持 环境、测量 )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均具有 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 9 人的得满分 1 2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分,每少1人 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扣 1分,扣完为止。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

(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需提供人员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项目负责人素质

6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 2 本项最高得 2分

项目负责人 20 20 10 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 工程 总投资额 ≥3 000 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 或环境污染修复工程)设计 项目负责人 业绩 的,有一项得 2 分, 本项 最高得 4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 ,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 项目 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 业绩为 同一业绩 不重复计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计分。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技术负责人素质( 1 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 环境 工程 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 1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 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勘察负责人素质( 1 分)

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 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管理体系认证 1 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得认证证书齐全的得 1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投标人 业绩

4 分)

投标人 2020年1 0 1日( 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 )以来有单个合同 工程 总投资额 ≥3 000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 或环境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业绩 ,每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 ,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 同一业绩 不重复计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计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2.2. 4

2)

勘察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5 5 分)

1.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10 分)

对本项目理解和认知,包括项目开展背景、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周边情况、上位规划等有详细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合理可行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 12 分)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并提出明确的设计定位,设计方案和节点设计等,需提供不少于 3张不同视角的鸟瞰效果图、不少于 15 张的其他效果图 (包括 断面、节点设计等),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1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10 分)

需要解决的主要难点及对策,包括但不限于洪泽湖水位变化对岸线的影响、近岸带生态修复重难点等,分析与对策应全面清晰,并附相应的分析图和效果图,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3分)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5 分)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 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3 分; 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4 分)

拟采用的勘察设计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 4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概预算控制( 4 分)

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完整准确科学合理,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 后续服务 3 分)

后续服务有具体方案和措施,针对性强的,得 3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页数设置 1 分)

勘察设计方案 1-9项 页数不超过 3 00页 300页 1 分,超过 3 00页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报价得分

20分)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9.其他内容

9.1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7-83700150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 .5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4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主体库系统过渡期间,可能出现系统原因导致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等特殊情况,因此,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地址: 盱眙县 344国道与山水大道交叉口北340米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0517-88666925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话: 025-86570485  17314408268(公用)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号: 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