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监理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城东板块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 ; 包括但不限于护岸工程、绿化工程、疏浚工程、围堰工程、降水工程等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4
项目详情
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通数据投审
[2025]
37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内容为对进西竖河(一号横河
-中心横河)
南
段进行河道疏浚整治及配套绿化工程,约
1200米;对城南中心横河(九总河-进西竖河)段进行河道疏浚及新建护岸,约450米。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
城东板块
。
2.1.2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1
万元。
2.1.3 监理服务期 :总工期要求:
14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及总工期为准)。
备注:
CA系统中开标记录表中的服务周期统一按总工期填写。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护岸工程、绿化工程、疏浚工程、围堰工程、降水工程等
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4 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6 拟派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 需满足下列要求:
(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2)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1名,专业以监理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称评定表中专业)为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
3)监理员
2
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③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
4
)造价工程师
1名: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1名,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可以由上述人员进行兼职)。
注:
①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监理;②
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年龄符合国家规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仅限南通市),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其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执行,且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证明
。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标准”;
4.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9时00分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 ”是指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http://www.jszb.com.cn/JSZB/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
;
5.3 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应为
1
000
元
/
投标单位
(
招标通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也可以用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选择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4
日
9时00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
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
(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
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
555号
|
地址
|
通州区润和大厦
8楼
|
|
联系人
|
瞿
先生
|
联系人
|
俞先生
|
|
电话
|
0513-86129190
|
电话
|
0513-86516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