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 年度第二批) 施工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11-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年度第二批施工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
  • 规模: 该项目拟完成姑苏区内直管公房文物建筑养护修缮和风貌环境品质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涉及房屋约184处,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总户数约1800户。合同估算价约5195.735475万元,其中涉及文物建筑保养修缮约240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完成姑苏区内直管公房文物建筑养护修缮和风貌环境品质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涉及房屋约184处,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总户数约1800户。合同估算价约5195.735475万元,其中涉及文物建筑保养修缮约240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1

项目详情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 (2025 年度第二批 ) (项目名称)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 (2025 年度第二批 ) 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 (2025 年度第二批 )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数据项投 [2025]4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招标人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 (2025 年度第二批 ) 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完成姑苏区内直管公房文物建筑养护修缮和风貌环境品质提升 ( 整县推进项目 ) ,涉及房屋约 184 处,建筑面积约 11.9 万平方米,涉及居民总户数约 1800 户。合同估算价约 5195.735475 万元,其中涉及文物建筑保养修缮约 2400 万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1931001002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 (2025 年度第二批 ) 施工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 (2025 年度第二批 ) 施工

5195.73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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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2.4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01-01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修缮工程(文物修缮工程包含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及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文物相关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此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

3.5 信誉要求: /

3.6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投标人须配备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且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需提供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无在建承诺(格式见附件)和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并在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配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2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5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6 )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7 )本项目为集中建设项目,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配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11-04 00:00 2025-11-11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11-25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上述 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 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 510

址:

苏州市西环路双桥 868 创意文化产业园 629

编:

编:

联 系 人:

田工、徐工

联 系 人:

胡琦、范万红

话:

0512-66096135

话:

0512-68832715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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