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产10万份航空餐项目施工资审公告307042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日产10万份航空餐项目施工资审
-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
- 规模: 本次一期工程建设包括1#生产厂房、2#生产办公楼、3#门卫和4#修车间,建筑面积为25603.37㎡(地上24508.73㎡、地下1094.64
- 概况: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 2.2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土建(含桩基工程)、水电、暖通及消防等安装、室内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4
项目详情
(
溧水分中心
)
日产10万份航空餐项目
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
LSFJ2500401-02SGGY
本招标项目
日产10万份航空餐项目
已由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以
溧审批投备[2024]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部机场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东部机场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
2.2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土建(含桩基工程)、水电、暖通及消防等安装、室内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3-18
计划
竣工
日期:
2027-07-31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2.4 合同估算价:
110000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本次一期工程建设包括1#生产厂房、2#生产办公楼、3#门卫和4#修车间,建筑面积为25603.37㎡(地上24508.73㎡、地下1094.64㎡)。地上5层,地下1层,最大高度22.35m,最大单跨12m,最大单体建筑1#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0594.77㎡。
2.7 其他说明:
本项目施工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1000万元,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预制装配率45.03%,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本项目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
负责人
资格
(
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负责人
、材料设备
项目负责人
)
: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字〔2014〕2号)”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原件需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5、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01-07
23:59:59
。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4
09:00:00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2 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
| 2.3(1) | 打分制评审1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 ~ 20.00)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个得20分,满分2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的企业业绩和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
| 认证体系 (0 ~ 30.00) |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 (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 (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信誉 (0 ~ 15.00) | 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AA级资信(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5分,AA级资信(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0分,A级资信(信用)等级证书的得5分,满分15分。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工程奖项 (0 ~ 20.00) |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奖评审: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一项得20分;获得“市优”奖项的一项得10分。 本项得分限评1个项目(同一项目限评1次),本项最多得20分;【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市优工程1年;有效期计算方式为: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如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投标人须为该工程的承建单位;“省优”工程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含优质结构工程);投标人须为该工程的承建单位;“市优”工程奖项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0 ~ 15.00)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2个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为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无:0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
否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8.00 分
(3)投标人业绩: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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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K2取值:
95
%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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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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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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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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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 |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2.3.3(7) | 其他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1)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以类似工程业绩中的单项合同造价大的排名靠前;若类似工程业绩中的单项合同造价仍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4102室,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3)答辩采用纸质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项目负责人需独立书面手写进行答辩,答辩采用暗标,由公证人员编制暗标编号并将项目经理答辩内容交至各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注:答辩过程不得查看电子工具(含手机等)、纸质文件等参考资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答辩的,本项按0分计。)
(4)、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东部机场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翔鹰二路机场2号办公楼314室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
| 联系人: | 何伟 | 联系人: | 严润泽、辛丝莉 |
| 电话 : | 025-69820523 | 电话: | 15951656008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6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