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蓝藻打捞船
- 项目地址: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
- 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临时堆土区生态修复、滨岸带生态修复、入湖河口湿地修复、湿地保护及开展生态监测等。总投资估算178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拟采购2艘蓝藻打捞船及2年运维,其中灭藻处理能力500立方米/小时的蓝藻打捞船1艘、灭藻处理能力150立方米/小时的蓝藻打捞船1艘。 2.3合同履行期限:(电子投标文件中按775天填写)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运行维护期:2年。运行维护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区发改批〔2024〕1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蓝藻打捞船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临时堆土区生态修复、滨岸带生态修复、入湖河口湿地修复、湿地保护及开展生态监测等。总投资估算178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拟采购2艘蓝藻打捞船及2年运维,其中灭藻处理能力500立方米/小时的蓝藻打捞船1艘、灭藻处理能力150立方米/小时的蓝藻打捞船1艘。
2.3 合同履行期限: (电子投标文件中按775天填写)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运行维护期:2年。运行维护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
(6)项目经理要求: /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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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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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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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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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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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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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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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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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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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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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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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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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施工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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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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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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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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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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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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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 、 0.65 、 0.7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490 万元,其中①蓝藻打捞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450万元,②2年运行维护的最高投标限价为40万元,总价及①~②项报价中有任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报价:55分;2.商务:3分;3.单位业绩:6分;4.技术部分:36分;5.其他评分因素:/。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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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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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评分标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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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签约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类似蓝藻打捞船生产并销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b.合同;c. 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反馈证明 ;否则不得分。序号a、b、c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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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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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建造方案(含船舶建造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等)内容完整、详细具体、措施可靠、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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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措施 |
①针对本工程的工期要求,具有完善的生产、供货计划,工期有具体保证措施的得2分; ②运输、装卸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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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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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措施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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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 方案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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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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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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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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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100%的,得满分55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扣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0.5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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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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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路7号
联系人:唐建权
联系电话:15850994411
招标人: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张中公路143号
联系人:敖成帅
联系电话:132090077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颜泽群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0.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联系方式: 0527-81183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