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监测
- 项目地址: 2.1.1项目概况
- 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项目概况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临时堆土区生态修复、滨岸带生态修复、入湖河口湿地修复、湿地保护及开展生态监测等。总投资估算17800万元。 2.2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完成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监测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区发改批〔2024〕1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监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2.1.1项目概况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临时堆土区生态修复、滨岸带生态修复、入湖河口湿地修复、湿地保护及开展生态监测等。总投资估算 17800 万元。
2.2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完成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监测工作,详见委托人要求。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电子投标文件按 45 个月填写 )
生态监测时间:施工期为 2025 年 4 月至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止,运行期为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起 3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业绩要求: / 。
(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4 )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6 )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7 )其他要求: 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3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 9 时 45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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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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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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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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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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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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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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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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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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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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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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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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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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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α +B ×( 1- α)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 、 0.65 、 0.7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170 万元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 20 分;2.商务: / 分;3.单位业绩: 6 分;4.项目负责人: 5 分;5.资源配置: 23 分;6.服务实施方案: 46 分;7.其他评分因素: /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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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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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100%的,得满分20分; 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扣1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0.5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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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生态监测(或调查或河湖健康评价)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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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生态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有生态监测 ( 或调查或河湖健康评价 ) 业绩的,每有 1 项得 3 分,最多得 3 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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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素质 (项目负责人除外) |
①项目组人员 中具有环境类或生态类或生物类或水利类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②项目组人员中具有环境类或生态类或生物类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 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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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办公、通讯、交通设备能满足本工程项目监测需要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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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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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内容齐全,监测计划重点、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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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参数齐全,有完善监测手段的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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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的 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阐述,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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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 6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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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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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5 年1月1日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27-81183018。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路7号
联系人:唐建权
联系电话:158509944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黄瑶 司帅 卓燕文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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