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第2次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6-02-2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 项目地址: 睢宁县睢河路东侧
  • 概况: 2.1标段名称: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睢宁县睢河路东侧、兴业路北侧、汉韵路南侧 2.3建设内容:主要为实验楼、行政楼、图书馆、餐饮中心、宿舍楼、体育中心等楼栋的精装修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实验楼227.48平方米,行政楼、图书馆3146.54平方米,餐饮中心1137.04平方米,宿舍楼9659.88平方米,体育中心1265.28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1

项目详情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

E3203010380001155001001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睢经济发投【 2023】111号《关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睢经济发投【2023】126号《关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通知》、睢经济发投【2024】71号《关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补充通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 招标人为 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标段 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 睢宁县睢河路东侧、兴业路北侧、汉韵路南侧

2.3 建设内容: 主要为实验楼、行政楼、图书馆、餐饮中心、宿舍楼、体育中心等楼栋的精装修内容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 . 5 工程规模: 实验楼 227.48平方米,行政楼、图书馆3146.54平方米,餐饮中心1137.04平方米,宿舍楼9659.88平方米,体育中心1265.28平方米。

2 . 6 工程 合同 估算价(万元) 1142.83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主要为实验楼、行政楼、图书馆、餐饮中心、宿舍楼、体育中心等楼栋的精装修内容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 . 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中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 . 9 工期 90 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 .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或者项目负责人 / / /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 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 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自 / / /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3自 / / /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 4 / / /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且在 拟分包项目计划表 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10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3.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评标前准备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按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 的;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不少于两种)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 抽取 相关参数(如有)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 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 7 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 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 [ 或平均值(含)以上 ] 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 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 后, 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管理手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查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

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

信用办〔 2018〕23 号)。

动态核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

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

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 所列情形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以投标报价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招标人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范围 为: 建筑工程为 90% 100%,装饰、安装为88% 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 100%,其他工程88% 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88%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 =A×K

下浮率 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 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 ,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 ,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50%+B×30%+C×20%)×K

A= 最高投标限价 ×(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 及以上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 92%-89%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值外 中随机抽取 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与 最高投标限价 ×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在 阶段 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 阶段 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 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 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 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 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4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94

2.3.4(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标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 “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 ”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 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 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 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 G 值为 6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 %× 6 4.65)

6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2 27 15 30 2026 3 11 9 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3 11 9 3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 递交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 其他 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8.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2023 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 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9 .2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 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睢宁县中央大街南、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建筑产业科技园

小濉河东侧维景大厦 A座9楼 4号楼四层

联系人: 张晓峰 联系人: 窦雯雯

电话: 0516-69095923 电话: 0516-88328200/1990522160 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窦雯雯

邮编: 221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1200

电子邮箱: 1146722924@qq.com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

联系电话 0516-67765780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 2016〕4号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规定,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