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京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楼B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200号
- 规模: 拟新建总建筑面积18143.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516.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室及实验实习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为3626.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设备用房及按南京市地方政府的规定配建的地下停车(兼人防
- 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200号 2.2招标范围:南京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楼B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的土方、基坑支护及护坡、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管网、景观绿化、道路)等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监理,包含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造价管理、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各施工单位如发生的索赔争议等协调解决,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清标审核、过程变更预算审核、过程结算审核、材料认质认价审核、已完工产值及付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配合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善项目所有工程资料,并全程配合项目各专项验收和竣工备案验收。 2.3服务期限:94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1,198,000.00元 2.5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工程规模:拟新建总建筑面积18143.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516.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室及实验实习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为3626.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设备用房及按南京市地方政府的规定配建的地下停车(兼人防)。 2.7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工程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01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1
项目详情
(
市交易中心
)
南京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楼B栋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FJ2501489-01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楼B栋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南京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楼B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24]3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理工大学
,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政府投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98.10%;私有:1.9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理工大学
。
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200号
2.2
招标范围
:
南京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楼B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的土方、基坑支护及护坡、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装修、室外附属工程(管网、景观绿化、道路)等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监理,包含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造价管理、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各施工单位如发生的索赔争议等协调解决,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清标审核、过程变更预算审核、过程结算审核、材料认质认价审核、已完工产值及付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配合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善项目所有工程资料,并全程配合项目各专项验收和竣工备案验收。
2.3 服务期限:
94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1,198,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拟新建总建筑面积18143.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516.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室及实验实习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为3626.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设备用房及按南京市地方政府的规定配建的地下停车(兼人防)。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工程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5-12-01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1.00 分
监理大纲部分:14.00 分
投标报价:39.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6.0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四
(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
,
相应扣减得分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
,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
,取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若7≤有效投标文件
,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
,应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
评标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0 ~ 4.00) | 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监理过建筑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费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有一个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建安费以监理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无法体现上述要素的业绩不予计分;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 |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0 ~ 4.00) | 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总监监理过建筑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费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有一个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建安费以监理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无法体现上述要素的业绩不予计分;总监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 | ||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0 ~ 8.00) | 现场常备设备满足工程检测: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激光测距仪、游标卡尺、卷尺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 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 (0 ~ 5.00)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5%,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 (2) | 监理大纲 | 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 (0 ~ 2.00) | 满分2分,页数超过50页(含)按差计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0.1分~ 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0.1分~ 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总监评分标准:专业 (0 ~ 3.00) | 总监注册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工民建专业的得3分,其他专业得1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
| 总监评分标准:执业年限 (0 ~ 3.00) | 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及以上(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得3分,2年及以上5年以下得2分,2年以下得1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整年的不予计算。) | ||
| 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岩土或地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消防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其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 安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
9.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 | 南京理工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 |
| 联系人: | 王玫 | 联系人: | 严浩 |
| 电话: | 025-84303870 | 电话: | 19951754271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