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4007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
- 项目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北路南
- 概况: 新建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用地面积约16534.1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0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954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R24007 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A320601031800108100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4007 地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以 崇数据备【 2025 】 7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南通致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R24007 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R24007 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
2.2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北路南、环城西路东,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2.3 建设内容: R24007 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包括配套用房、会所、地下车库、样板房及轿厢装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1261 万元。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R24007 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施工,包括配套用房、会所、地下车库、样板房及轿厢装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8 工期:总工期 539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 、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 2 、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 3 、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2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25 〕 183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6 本工程□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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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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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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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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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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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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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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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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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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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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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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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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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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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 1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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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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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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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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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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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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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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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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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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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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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如采用非现金方式: ① 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提醒: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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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 )低于成本;( 2 )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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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1)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2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 ) 现场踏勘承诺函 : 因本地块地处南通老城区核心腹地,紧邻环城北路与环城西路交汇节点,周边市政道路狭窄、车流密集,红线范围受限,地下管线密布、拆迁遗留复杂,施工场地狭促,且毗邻濠河风景区及环西文化广场等敏感区域,环保与交通管控要求严苛,施工组织难度极高,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 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样品供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实样。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现场踏勘承诺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现场踏勘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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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4.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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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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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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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40 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40 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二、方法三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30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30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30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10 家和平均值以下 20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废标)的,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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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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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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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4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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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 - Q1 ;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 的取值为: 88% ; Q1 、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 20% 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 20% 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 。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 =A × K 。 下浮率 K 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 K 值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K 值为: ; K 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 ~ 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 ~ 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 ~ 88% ,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 ~ 85% ,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 ~ 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 × 50% + B × 30% + C × 20%) × K A= 最高投标限价× (100% -下浮率Δ);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 与最高投标限价×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 K 、下浮率Δ在 阶段 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 B 在 阶段 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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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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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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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4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 扣 0.9 分,每偏低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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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2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 企业 ( 装饰类 ) 信用得分 * 6 %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 ( 装饰类 ) 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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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崇川区通甲路与文秀交叉口往北 260 米
联系人:刘云
电话: 17778753770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联系人:高丽
电话: 13773759775
项目负责人:陆松涛
电子邮箱: 544051261@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59000361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