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灌云县生态路与324省道交叉口西北侧
- 规模: 总垃圾量约213202.32m3,项目建设内容:对马河口垃圾堆放点的存量垃圾开展开挖、筛分、外运处置工程等,同时对堆体内渗沥液进行处理;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暂定54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72万元;(暂按5000万元计取,最终按施工审定价结算);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 范围: 2.1建设地点:灌云县生态路与324省道交叉口西北侧(侍庄街道朱胥、于庄境内); 2.2工程规模:总垃圾量约213202.32m3,项目建设内容:对马河口垃圾堆放点的存量垃圾开展开挖、筛分、外运处置工程等,同时对堆体内渗沥液进行处理;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暂定54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72万元;(暂按5000万元计取,最终按施工审定价结算);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0
项目详情
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灌行审投资备 (2023) 27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驰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灌云县生态路与 324 省道交叉口西北侧(侍庄街道朱胥、于庄境内) ;
2.2 工程规模: 总垃圾量约 213202.32m 3 ,项目建设内容:对马河口垃圾堆放点的存量垃圾开展开挖、筛分、外运处置工程等,同时对堆体内渗沥液进行处理 ;
2.3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暂定 540日历 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72 万元 ;(暂按 5000 万元计取,最终按施工审定价结算);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 2019 】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 2019 】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8 其它要求:
( 1 )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
( 2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 3 )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 4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 )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5 】 16 号文、连建发【 2021 】 338 号、连建发【 2021 】 336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6 )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0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7 )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8 )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 2015 】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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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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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投标报价: 50 分 监理方案: 18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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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由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 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Q1+B × Q2 Q2=1-Q1 , Q1 的取值范围: 10% 、 15% 、 20% 、 25% 、 30% ; 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 B=72 万元。(本工程计费额暂按 5000 万元计取) 注: 1.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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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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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投标报价( 5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减 0.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减 0.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
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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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 18 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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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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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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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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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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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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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 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措施及方法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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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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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 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 1 )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 2 )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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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20 分) |
总监理 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 2 分。 注: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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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含总监) |
1 、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市政专业 ) ,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 2 人,满足以上要求得 6 分,少一人不得分。 2 、项目监理机构中,如有一名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 2 分 , 此项最多得 2 分 . 3 、项目监理机构中,如有一名所学专业为 环境工程或 建筑与环境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4 、项目监理机构中,如有一名所学专业为机电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5 、 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中 ,每有一名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 ,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每有一名 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 的 ,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每有一名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 2 分, 最多加 2 分 ; 此项最多加 6 分。 注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 ; (2) 专业以注册专业或培训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提供本企业社保,社保时间为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01 月。若是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 上述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原件的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
1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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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8 分) |
1 、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 6 分(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 GPS 定位仪、游标卡尺),每缺 1 件扣 1 分,无检测工具得 0 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 2 、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 2 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 0 分(提供试验设备发票或联营协议(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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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 4 分) |
1 、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监理过工程造价或工程投资额 3000 万元及 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 ,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 说明: ( 1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2 )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的验收时间为准。 ( 3 )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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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0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 1 )营业执照;
( 2 )企业资质证书;
(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 4 )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 5 )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0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 7 )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 8 )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 ) - ( 5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6 ) - ( 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驰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胜利西路 28 号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 697 号
邮编: 222200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杨 总 联系人: 谷国稳
电话: 0518-88166300 电话: 1775176980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zcgczx@163.com
2024 年 2 月 07 日
特别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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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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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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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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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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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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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内容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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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CA 名称 |
CFCA |
国信 CA |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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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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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 国信 CA] 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3 号楼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A 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