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观山路与立德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地块内
- 规模: 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地点位于滨湖区观山路与立德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地块内。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地下通道连通地铁市民中心站(1/4号线换乘站)3号出入口与市民中心11号楼地下二层车库,并结合通道建筑对地面景观等进行更新改造。通道为地下一层,长度约181米,标准段宽度约14.9米,标准断面面积约87平方米。(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隧道断面面积25平方米以上);,断面面积超过25平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 范围: 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交通疏解、管线的迁改与恢复、隧道主体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断面面积超过25平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7
项目详情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4]1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 ||||||||||||||||||||||||||||
| 2.1.1 建设地点: 观山路与立德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地块内 | ||||||||||||||||||||||||||||
| 2.1.2 建设规模: 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地点位于滨湖区观山路与立德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地块内。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地下通道连通地铁市民中心站(1/4号线换乘站)3号出入口与市民中心11号楼地下二层车库,并结合通道建筑对地面景观等进行更新改造。通道为地下一层,长度约181米,标准段宽度约14.9米,标准断面面积约87平方米。(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隧道断面面积25平方米以上); ,断面面积超过 25 平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 ||||||||||||||||||||||||||||
| 2.1.3 合同估算价: 7000.0 万元 | ||||||||||||||||||||||||||||
| 2.1.4 工期要求: 45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竣工日期: 2027年03月30日 | ||||||||||||||||||||||||||||
| 2.2 招标范围: 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交通疏解、管线的迁改与恢复、隧道主体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断面面积超过 25 平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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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资格预审申请人自2020年 10 月21 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查验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所载金额为准,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所载竣(完)工时间为准。 自2025/07/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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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 5.评标方法 |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6.1 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9:00 至 2025年10月27日 23:59 ;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04日 9:30 |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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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