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12-0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盐城市境内
  • 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供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法定假日除外)。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早餐、午餐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用餐服务。服务人员要求:不得少于8人,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其中中标服务方应指定1名经理进行驻食堂管理,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管理并对完成任务负责;其他人员至少配备:1名厨师长、1名副厨、服务员2人、仓管1人,帮工2人。服务用工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且符合国家和盐城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及盐城市的最新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清单量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规模约170万元/年。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2.4服务期限:一年。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服务费不低于100万元/年的类似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业绩,其母(子)公司业绩招标人不予认可,合同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主要服务内容等证明信息,如提供的合同中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采购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 概况: 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供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法定假日除外)。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早餐、午餐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用餐服务。服务人员要求:不得少于8人,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其中中标服务方应指定1名经理进行驻食堂管理,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管理并对完成任务负责;其他人员至少配备:1名厨师长、1名副厨、服务员2人、仓管1人,帮工2人。服务用工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且符合国家和盐城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及盐城市的最新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清单量的权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 招标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供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法定假日除外)。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早餐、午餐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用餐服务。服务人员要求:不得少于 8人,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其中中标服务方应指定1名经理进行驻食堂管理,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管理并对完成任务负责;其他人员至少配备:1 名厨师长、1名副厨、服务员 2 人、仓管1人,帮工2人。服务用工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且符合国家和盐城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及盐城市的最新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清单量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 规模 170 万元 /年

2. 3项目 地点: 盐城市境内

2. 4 服务期限 一年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1 1 日以来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承担过服务费不低于 100 万元 / 年的类似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业绩,其母 ( ) 公司业绩招标人不予认可,合同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主要服务内容等证明信息,如提供的合同中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采购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3.1. 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 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 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 行为 系统已启用, 投标单位 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 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 行为 ,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 资格审查和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 评标办法 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后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 “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 3.2.3 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30

综合实力 18

技术服务方案: 52

投标人的工作 方案得分应取所有 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 投标报 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 投标报 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报 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

K 取值为: 93%,94%,95%,96%,97% (取值范围: 93%-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 方法三的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 .3 ( 1 )

投标报价

3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 评标 基准价 3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 1% 0.1 分, 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 基准价 1% 0.1 )分 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 .3 (2)

综合实力 18 )分

1 、拟派主厨具有三级 / 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书及以上的得 2 分。

2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有一位得 2 分,最高 4 分。

3 、投标单位投保或承诺中标后投保《食品经营安全责任险》的得 2 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单位投保或承诺中标后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得 2 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5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一个满足要求的认证得 2 分,最高 8 分。(注: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供查询验证,查询结果中证书状态须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效的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投标时均需提供从 2025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2.2 .3 ( 4 )

技术服务方案 52

根据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安排计划、职责安排及工作流程,人员架构及培训管理方案 进行综合打分。( 10 分)

根据 供应商 提供 的服务区域内卫生、保洁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10 分)

根据供应商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方法(包括消防事故、停电、停水、食品中毒、投诉等)进行综合打分(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方案及措施, 包括周期食谱菜品的种类、质量、营养情况等 进行综合打分( 11 分)

根据 供应商 提供的食品安全 保证 措施(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原材料管理和食品保存等)等 进行综合打分( 11 分)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或提供的内容与相应要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外,以上服务方案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 70% ,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70% 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5 . 投标 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获取 招标 文件 。( 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23 9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 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项目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开标当日,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数字 开标大厅 网址: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以下简称 不见面 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 根据需要在 不见面 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下载 请登录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下载中心 -- 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 http://47.96.237.140:8088/# ,并选择盐城地区 移动 CA 驱动、 实体(介质) CA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9.3 首次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 须凭 移动 CA 或介质 CA 登录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 信息库系统 ”(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 注册完善 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 登录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系统 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9.4 在移动 CA 办理、 APP 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 标信通 APP 400-658-787 苏招通 APP 18932255322 e APP 400-025-1010 标证通 APP 400-998-0000 e 签盾 APP 400-0878-198 ;标必晟 APP 025-66085508 ;中标一证通 APP 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CA 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CFCA 盐城专线 :18932255322 江苏数科 CA 0515-6908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薛工 13338617805 或 蔡工 15358238096 或 张工 15396887667 或 樊工 1566515234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 19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 5 号鹿鸣广场商办楼 901-913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173523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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