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淮铁路金湖段涉铁下穿通道工程(道路部分)施工标段(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宁淮铁路金湖段涉铁下穿通道工程道路部分施工标段重发
- 项目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淮铁路金湖段涉铁下穿通道工程(道路部分) 已由 淮安金湖县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金政务投核〔 2025〕2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江苏省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 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 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
2.1.2建设内容: 本 项目为新建市政道路,包含 7处道路, 分别 为上湾西路、建设西路、健康西路、 工 二路、神华大道、荷美路、云起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涵洞、交通设施、给排水、照明土建预留、电力通信土建预留及绿化 断面 预留 。 (详见 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
2.1. 3 合同估算价: 约 5700 万元。
2.1. 4工期 要求: 515 日历天。
2.2质量标准: 合格 。
2.3付款方式: ( 1)每 季度按季度计量 金额的 80% 支付季度工程款 ;( 2)整体项目通过 竣工 验收,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 竣工 验收资料后,发包人支付至 累计计量 金额的 90%;(3)工程通过政府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确认结算金额的97%;(4)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支付至工程结算额的100%。未付款额的利息:不考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同时 持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 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 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 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 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年的。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 生产许可证 ”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 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 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 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 格状态的。
3.7 投标人 自 2022年 11 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及以上类似 涉铁市政道路 工程 业绩 。
3.8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8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 不能满足,则该投标 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 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 文件 格式中承诺书 (一 ); 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 式中承诺书(二)。
(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 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 即 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
(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 2018〕23号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 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 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 标人。
(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0 元整 ,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8)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不良行为,公 示 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 符合篇幅要求 ,以及 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 公示 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 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 ,公示 1 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 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 恶意投诉的,公示 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 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 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 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 ,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 或 资格 预审合 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 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 处理。
4)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 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 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 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 2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 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CA 办理程序及 资料详见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390758831;国信CA认证 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 189523278 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时 00 分 。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 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 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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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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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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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 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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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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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营业执照; ( 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 中勾 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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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 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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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且必须满足 下列条件: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 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 案之 日已满 6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 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 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 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等验收文件 】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申请人 如实 提供: ① 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一),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② 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 符合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 B 证、 社保机构出具的 开标前任意一个月 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 心公 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材料从 诚信库中勾选 上传。 ③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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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申请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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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情形: |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 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 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 录,或者法 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9 )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 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二 ) 并上传至制作工具中 ,如联 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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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 质动 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 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投标 人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 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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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投标人 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35 00 万元及以上类似 涉铁市政道路 工程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 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 章齐全;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 相关数据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时间等 ), 证明材料 无法识别不予认可。 从诚信库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 供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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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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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一 )( 二 ); 2.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生成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文件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委将以未提供证明材料 作为 评审依据。 3.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 即 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 2018〕23号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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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 性评审标准 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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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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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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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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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 “ 招 标工程量清单 ”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 暂列金额;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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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审法,定标 方式采用票决 定标法(直接票决法)。
一、评标阶段:
1. 评标委员会组成: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 标委员会。
2. 中标候选人数量。
( 1)中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不排序)。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 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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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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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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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 件 |
投标文件存在 下列 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 标: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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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 法 |
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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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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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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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投标报价: 82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业绩: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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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 |
投标报价 ( 82 分) |
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 准。 方法一 : ( 1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 投标 报价 , 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 , 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 ( 四舍五入取整 ,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 后进行平均 ;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 ,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 术平均 ; 当有效 投标文件< 4 家时 ,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则 : 评标基准价 C=A × K ;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 ( 2 )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 高 1% 的,扣 0.9 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的,扣 0.6 分(不 足 1% 部 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 : ( 1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 当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 , 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 四舍五入 取整 ) 后进行平均 ;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 , 剔除最高报价 (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 除 ) 后进行算术平均 ; 当有效投标文 件 <4 家时 ,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招标控制价为 B , 则 : 评标基准价 C=A × K1 × Q1+B × K2 × Q2 , Q1 的取值范围一般为 65% , 70% , 7 5% , 80% , 85% ; Q2=1-Q1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100% . Q1 、 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 抽取确定; ( 2 )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 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 % 的,扣 0.9 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的,扣 0.6 分(不足 1% 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原则上均由招标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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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施工组织设计 ( 16分) |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本 工程采用 “技术标”评分点横 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 下: 投标文件中的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要求宋体四号 字(图表文字字号不限 制 ), 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不得出 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包括人员姓 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 标识 或编号 ), 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作废标处 理。 施工组织设计未被评为废标的,则各项评审要点得分 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 满分的 70%,如有缺项或完全偏离则所缺项或 完全偏离项不得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 段落 标段划分; ( 4 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1 分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分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3 分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 分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 、难点和解决方案; 须含 道路开挖及填筑振动对既有铁路桥墩、框架桥、路基本体 安全保护措施 。 ( 3 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1 分 ) 8.覆盖所有施工单体和节点的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1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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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业绩 ( 2分) |
投标人自 2022年 11 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 项合同额 3500 万元及以上类似 涉铁市政道路 工程 业绩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 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 合同中注明的为准。投 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 关数据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时间等 ), 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如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均可。 (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审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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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前 7名推荐为中标候 选人。如评分相同,低价优先;如报价也相同,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高优先; 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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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形式性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 的)、初步评 审合格、进入 详细评审且投 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 标人。 |
两阶段评标细则: 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标书,公布商务报价; 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业绩、施工组织设 计)开标评标。评标委 员会先评审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 9 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若评审合格 的数量,达到三家以 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 取。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 9名排名的,则以施工 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 取前 9名,如还相同则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第一阶段商 务技术标得分,带 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投标报价)评标(仅针对进 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 进行,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 准价的计算,也不 作为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最终按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 7家为中标候选 人,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提供不排名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如评分 相同,低价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 者优先;如技术标评分 相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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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 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 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 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 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 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二、定标阶段
( 1)定标方法: 票决法。
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 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人员应为 招标人 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 2)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 3 人,监督小 组由 招标 人由 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
(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 4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
( 5)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 6)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2 .定标会
( 1 )定标会程序:
①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
②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
③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定中标人。
④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⑤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 作出评价 ,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的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投标人再次票决。
定标因素:定标采用非打分制,定标因素包括报价因素、 企业类似业绩 、 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 况、 施工 方案、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按优劣依次分为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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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标因素 |
定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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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选定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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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因素 |
出现如下情况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当前阶段的算术平均值均在 -10%(含) ~ +10%(含)范围内,均为第一档;非以上情形的 :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当前阶段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 -10% ( 含 ) ~10% ( 含 ) 范围内的评定为第一档,偏差率在 -15% ( 含 ) ~-10% ( 不含 ) 或 10% ( 不含 ) ~15% ( 含 ) 范围内的评定为第二档,偏差率在 -15% ( 不含 ) 以下或 15% ( 不含 ) 以上的评定为第三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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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类似业绩 |
近五年内完成过 类似市政道路涉铁施工业绩 的 , 3个以上的为第一档,2~3个的为第二档,1个的为第三档 。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施工 合同 等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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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 况 |
1. 项目 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 建造师 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且具有涉铁施工管理经验 ; 2. 项目技术 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 建造师 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具有涉铁施工管理经验; 3. 项目副经理 具备一级注册 建造师 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具有涉铁施工管理经验; 满足上述 3 项的为第一档,满足上述 2 项的为第二档,满足上述 1 项及以下的为第三档。 注:类似 涉铁施工管理经验 材料须提供 业主单位组织机构批复文件或 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 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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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 方案 |
由定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施工 方案,按优劣分为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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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考定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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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
( 1) 各中标候选人需委派项目负责人至定标会现场进行不见面答辩,答辩采用线下书面闭卷暗标形式。 ( 2) 答辩内容原则上为 施工组织、 技术方案。答辩前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拟定 2题答辩题目,并从中随机抽取2题作为答辩题目,答辩时间为40分钟。由定标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分为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 (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至少提前3天通知所有中标候选人答辩时间及地点。定标时,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答辩,若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则评定为第三档。 |
拟定中标人: 票决法 。 第一档得票数最多的为拟中标人,如第一档得票数一致,则第二档票数多的为拟中标人。定标资料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如果相关材料已在别处提供,可备注相关材料所在位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 映淮街 9号 铁路科创园
联系人: 蒋工
联系电话: 18851027258
招标代理人: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系人: 周 工
联系电话: 15380868399
10.监督电话:0517-8685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