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水稻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优质水稻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虎林市虎头镇
  • 规模: 1)宝东镇片区 新建智慧大棚共1350㎡,其中:1350㎡智慧大棚(100m长)1栋;新建育秧大棚共22464㎡,其中:1350㎡育秧大棚(100m长)7栋,1431㎡育秧大棚(106m长)4栋,1485㎡育秧大棚(110m长)5栋;购置15t蓄水罐2座及加压稳压设备2套,铺装砂石路6494㎡,新建排水沟1.322km、棚间沟1.533km、圆涵23座,同时配套电力外网及给水外网
  • 范围: 1、宝东镇片区新建智慧大棚共1350㎡,其中:1350㎡智慧大棚(100m长)1栋;新建育秧大棚共22464㎡,其中:1350㎡育秧大棚(100m长)7栋,1431㎡育秧大棚(106m长)4栋,1485㎡育秧大棚(110m长)5栋;购置15t蓄水罐2座及加压稳压设备2套,铺装砂石路6494㎡,新建排水沟1.322km、棚间沟1.533km、圆涵23座,同时配套电力外网及给水外网。2、虎头镇片区新建育秧大棚共9720㎡,其中:1620㎡育秧大棚(120m长)6栋;新建排水沟0.18km、棚间沟0.875km、简易圆涵6座,同时配套给水外网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7-11 15:57:58
存证哈希值:
81058AB484036ECA53DB52B51985BA4F25D006EED87B3DB83C15117242206518
区块高度:
11061600
优质水稻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603G2507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8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三友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虎林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优质水稻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控制价:6,495,613.92元。 2.3建设规模: (1)宝东镇片区 新建智慧大棚共1350㎡,其中:1350㎡智慧大棚(100m长)1栋;新建育秧大棚共22464㎡,其中:1350㎡育秧大棚(100m长)7栋,1431㎡育秧大棚(106m长)4栋,1485㎡育秧大棚(110m长)5栋;购置15t蓄水罐2座及加压稳压设备2套,铺装砂石路6494㎡,新建排水沟1.322km、棚间沟1.533km、圆涵23座,同时配套电力外网及给水外网。 (2)虎头镇片区 新建育秧大棚共9720㎡,其中:1620㎡育秧大棚(120m长)6栋;新建排水沟0.18km、棚间沟0.875km、简易圆涵6座,同时配套给水外网。 (3)智慧温室物联网 2.4计划工期:2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虎林市虎头镇、宝东镇。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具备建筑专业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日 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9.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虎林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电话:0467—5812455 招标人:虎林三友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在会 地质:虎林市虎林镇绿都集团六楼 电话:13351971512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451-55689955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大街交角地段AS7栋3层08号 邮    箱:hljpy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