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Z1标段
- 项目地址: 海林市
- 规模: 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桥梁共计1731.72米/18座,其中五常市14座,尚志市3座,海林市1座,批复估算总投资15,448.66万元,批复施工图预算13,315.47万元
- 范围: 2.1建设规模: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桥梁共计1731.72米/18座,其中五常市14座,尚志市3座,海林市1座,批复估算总投资15,448.66万元,批复施工图预算13,315.47万元。本项目桥梁所属道路等级为三、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根据桥梁水毁情况,桥梁将采取重建、维修加固等处理措施。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5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2.2建设地点:海林市、尚志市、五常市。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7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项目桥梁工程、其他工程、沿线以及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8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 18 座) 2023 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4-GFFW-00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 18 座) 2023 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海林市、尚志市、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林市 2023 年水毁桥涵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 [2023]137 号)、《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尚志市 2023 年交通水毁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 [2023]95 号)、《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水毁桥涵及危桥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行审字 (2023)151 号)、《关于五常市水毁桥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行审字 (2023)35 号)、《关于五常市水毁桥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行审字 (2023)28 号)、《关于五常市水毁桥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三家子 4 号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行审字 (2023)74 号)等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尚志市、五常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尚志市跃进林场 - 七道沟 ( C876)K1+682 七道沟 2 号桥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尚交发 [2023] 81 号)、《关于尚志市跃进至缓满公路 ( Y552K1+366 跃进 2 号桥水毁建设工程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尚交发 [2023]73 号)、《五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3 年水毁重建桥梁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五交发 [2023]169 号)等批准 。 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 18 座) 2023 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业主为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五常市交通运输局、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为专项补贴、地方自筹。招标 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 18 座) 2023 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桥梁共计 1731.72 米 /18 座,其中五常市 14 座,尚志市 3 座,海林市 1 座,批复估算总投资 15,448.66 万元,批复施工图预算 13,315.47 万元。本项目桥梁所属道路等级为三、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根据桥梁水毁情况,桥梁将采取重建、维修加固等处理措施。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5 个月,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7 月。
2.2建设地点: 海林市、尚志市、五常市 。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7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项目桥梁工程、其他工程、沿线以及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2.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 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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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对应主体 施工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估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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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1 |
B1、B2标段全部工程,B1标段 五常及海林市( 9 座桥, 其中海林市苗圃桥桥长 85.26 米、五常市和平大桥桥长 396.4 米、无名 1 桥桥长 85 米、曙光 1 号桥桥长 85 米、 大柜桥桥长 85 米、东沟 2 号桥桥长 57.04 米、东风桥桥长 52.48 米、凤长 3 号桥桥长 52.48 米、西山桥桥长 44.04 米) B2标段 五常及尚志市( 9 座桥,其中尚志市七道沟 2 号桥长 56.64 米、 跃进 2 号桥桥长 57.04 米、 七道沟 8 号桥长 43.24 米、五常市三家子 4 号桥长 186.34 米、石头河桥桥长 107.34 米、东风 1 号桥桥长 85 米、大峡谷 1 号桥桥长 85 米、长青大桥桥长 85 米、无名桥桥长 57.04 米) |
负责本项目桥梁、路基、路面、绿化、临建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费用、合同管理、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
27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 年 2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监理业绩
① 累计独立完成过桥梁长度不少于 4000 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② 至少独立完成过 1 座长度不少于 400 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
( 1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2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3 )业绩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
3.1.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满足下列要求:
( 1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3.1.4 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试验室主任, 1 人。满足下列要求:
( 1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四项)〕。
3.1.5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 “ 信用黑龙江 ” 网站( https://credit.hlj.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试验 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8 日 00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
具体事宜详见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 ( 投标人用户手册 ) 。未按 “ 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 ”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 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 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将 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 号 )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 号 ) 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 万元人民币 / 标段。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更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通知》规定,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24 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①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 ②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jyw.hlj.gov.cn )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hlj.gov.cn) 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hlj.gov.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 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五常市交通运输局、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13303653091
招标代理: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 401
联 系 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话: 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 Dept3@guofa818.com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 :评标办法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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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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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 1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 )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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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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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
投标人近五年( 2018 年 11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桥梁长度不少于 4000 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②至至少独立完成过 1 座长度不少于 400 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注:( 1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2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3 )业绩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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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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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 、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黑龙江) ” 网站( https://credit.hlj.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在 2022 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且 2022 年度未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 |
注:( 1 )近三年为 2021 年 2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 )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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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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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满足下列要求: ①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②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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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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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 室主任 |
1 人 |
试验室主任, 1 人。满足下列要求: ①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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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 2 ) 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试验室主任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人员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下属试验检测单位人员。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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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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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 )评标价低的优先; ( 2 )被交通运输部 (202 2 年度 ) 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02 2 年度 ) 评为较高公路施工 监理 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信用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 ; ( 3 )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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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 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同一投标人未 对同一标段 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7 )投标人申请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 3. 6 款要求。 (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 1 0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3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4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5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16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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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 .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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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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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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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25 分 主要人员: 35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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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 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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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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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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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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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技术建议书 |
2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①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内容一般的得 6 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 6-8 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 8-10 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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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8分 |
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内容一般的得 4.8 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 4.8-6.4 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 6.4-8 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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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7分 |
①对本工程的建议:内容一般的得 4.2 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 4.2-5.6 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5.6-7 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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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4 ( 2 ) |
主要人员 |
3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2 分; 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任职总监理工程师的每增加 1 项加 4 分,最多加 8 分。 注:类似项目指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合同内桥梁施工监理(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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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主任 |
15 分 |
满足招标条件最低要求得9分; 担任试验室主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增加1项证明材料加3分,最多加6分。 注: (1)试验室主任业绩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2)类似项目指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合同内桥桥梁试验检测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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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4 ( 3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 偏差率 × 100 × E 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 偏差率 × 100 × E 2 。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1 ; E 2 =0.5 。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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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4 ( 4 )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 分 |
业绩 |
25 分 |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5 分;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合同内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每增加 1 个项目,加 2.5 分,最多加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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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信誉满足 资格审查条件 得 3 分; 2022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2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 A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 2 分; 2022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2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 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 1 分; 202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 2022 年度交通运输部无 监理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 2021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1 年度交通运输部 监理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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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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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 3 )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 2019 年 2 月 1 日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 4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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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