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 项目名称: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
- 规模: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100.7米,标准路面宽度为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100.7米,标准路面宽度为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完成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 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若本项目有专项工程需委托具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须得到业主认可 ; 施工内容包括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1
- 开标时间: 2023-04-11
项目详情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公告
招标
编
号:
SZ1000G2303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80%、自筹资金20%
,招标人为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
2
.2
建设地点
:
黑龙江省鹤岗市
;
2
.
3
建设
规模及
内容: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包括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
100.7米,标准路面宽度为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彩色防滑步道板铺装175平方米,碎石拼接路475平方米,绿化3293平方米。
2
.
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9
0日历日
2.5
招标
范
围:完成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
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
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若本项目有专项工程需委托具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须得到业主认可。
(
2)施工招标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2
.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2.8 本项目
概算
为:
2,382,000.00
元
2.9 最高投标限价:
设计
费
:
72,000.00元。
工程费:
2,310,000.00元及实际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投标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不予投标,任何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出此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报价方式:
设计费
按
总价报价;
工程费
按
费率报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计取。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
并满足以下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道路
工程设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
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且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
提供近三个月(
2022年12月-2023年2月)社保证明。
要
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需
提供近三个月(
2022年12月-2023年2月)社保证明。
3.
4
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
施工员
1人: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施工员)资格证书
;
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相关专业
中级
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质量员(质量检查员)
1人: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
安全员
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
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
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3
月
21
日
09时
0
0分至202
3
年
3
月
28
日
09时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04
月
11
日
09时
0
0分
,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04
月
11
日
09时
0
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5.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8、
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 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04
月
11
日
09时
0
0分
。
8.3 开标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9
、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
系
人:宫先生
联系方式:
0468-3415813
招
标
人: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吉先生
地
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
电
话:
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850450824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