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2-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集贤县二九一农场
  • 规模: 改造供热管网5.22公里及附属设施,管径DN80-DN500,改造污水处理化验室1座,购置压缩垃圾桶600个、垃圾分类亭30个,购置环卫车19辆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二九一农场 ; 完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02 11:32:03
存证哈希值:
B6C4E035AFF233B282621217010E0EA285FA8407098CBE81195F4DC3553C279C
区块高度:
17978138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701G2601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事务部 关于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五九七等 14 个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北大荒集社发 [2025]171 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 80% 企业 自筹资金 2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 2 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集贤县二九一农场

2. 3 建设规模: 改造供热管网 5.22 公里及附属设施, 管径 DN80-DN500 ,改造污水处理化验室 1 座,购置压缩垃圾桶 600 个、垃圾分类亭 30 个,购置环卫车 19 辆等。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3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10 15 日,计划工期 198 日历天 (注:上述 计划 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 合同签订计划 开、竣工日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约定 )。

2. 5 招标范围: 完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8 最高投标限价 14222087.85 元( 其中供热工程分项最高限价 8042805.65 元,污水治理分项最高限价 1730026.2 元,垃圾处理设备分项最高限价 4249256 元,暂列金 2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3 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025 10 月至 2025 12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的 六类人员 除外。

3.5 投标人须按照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具体人员数量要求如下:①项目负责人: 1 人、②技术负责人: 1 人、③施工员: 1 人、④安全员: 1 人、⑤质量员: 1 人、⑥标准员: 1 人、⑦材料员: 1 人、⑧机械员: 1 人、⑨劳务员: 1 人、⑩资料员: 1 人,提供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 “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 )“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8.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8.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 8.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5 提供 2022 2024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该审计报告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注: 2022 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 12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02 02 17 00 2026 02 09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02 27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6 02 27 9 00

6.3 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评定分离法 )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 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 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期《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公告》( [2025]24 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 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向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进行举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二九一农场

联系人:王女士

话: 0469-498861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远东大厦 A 10

联系人: 于滔、吴孟迪

话: 0451-82367132 8301

代理项目负责人: 吴孟迪

话: 0451-82367132 830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集贤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体育街 81

话: 0469-46790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