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 项目名称: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
- 规模: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100.7米,标准路面宽度为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100.7米,标准路面宽度为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完成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 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通过;若本项目有专项工程需委托具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须得到业主认可 ; 施工内容包括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项目详情
定标结果
公示
项目编
码:
SZ1000G230308001001
项目名称: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规模:
北国明珠四期配套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与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
100.7米,标准路面宽度为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彩色防滑步道板铺装175平方米,碎石拼接路475平方米,绿化3293平方米。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1日09时00分
公示起止日期:
202
3
年
04
月
12
日
-
202
3
年
04
月
14
日
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信誉、项目管理机构、类似项目经验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信誉、项目管理机构、类似项目经验得分相同时,按综合评分高低确定排序,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
一
名: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
中
标
价:工程费:
99%,设计费:63000元
质
量
标
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90日历日。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肖瑶
注册建造师:黑
2232020202209810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
二
名:黑龙江骞
腾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
中
标
价:工程费:
99.8%,设计费:71700元
质
量
标
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90日历日。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海英
注册建造师:黑
223202020211098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
三
名:
黑龙江耀弘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预
中
标
价:工程费:
99.4%,设计费:70800元
质
量
标
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90日历日。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秦武注册建造师:黑 2232020202110845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评审
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
系
人:宫先生
联系方式:
0468-3415813
招
标
人: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吉先生
地
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
电
话:
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850450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