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2024年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绥芬河市发布时间:2024-02-0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绥芬河市2024年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绥芬河市
  • 范围: 2.1建设内容:本次治理侵蚀沟85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29公顷 ; 绥芬河市2024年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70.12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02 16:26:0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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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8096055

绥芬河市 2024 年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 绥芬河市水务局 《关于 绥芬河市 2024 年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绥水字〔 2023 15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奕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YHGL-2024-SFH004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内容 本次治理侵蚀沟 85 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15.29 公顷

2.2 建设地点: 绥芬河市

2.3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03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12 31 日,总工期 301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 .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

本监理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绥芬河市 2024 年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 70.12 万元

4 . 监理服务期

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1 资质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含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含水土保持)。

5.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2 3 0 时至 2024 2 8 0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2 26 09 00 ,开标时间为 2024 2 26 09 00

7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10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 1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芬河市水务局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 16646361128

招标人: 绥芬河市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864537899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奕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1884608172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