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名称: 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绥芬河市学府街南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 ;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9
项目详情
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QT0303G26030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
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投资〔
2024〕42
号
、
绥发改投资函〔
2026〕2号
文件批复
已备案
,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学府街南、高级中学东
。
2.3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
201204.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6847.27 ㎡。地上总建筑面积 100835.01㎡,地下总建筑面积 6012.26 平方米。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 51737.75 ㎡,二期总建筑面积 48437.95 ㎡,三期总建筑面积 6671.57 ㎡。一期包含教学行政综合楼 25438.26 ㎡、2栋学生宿舍(男女各一栋)共 17575.14 ㎡、食堂 4321.75 ㎡、后勤中心 4331.87 ㎡、门卫 70.73 ㎡。二期包含实训教学楼1#8369.74 ㎡、实训教学楼 2#8369.74 ㎡、大学生活动交流中心3991.42 ㎡、2 栋学生宿舍(男女各一栋)共 17575.27 ㎡,一栋图书馆 6260.01 ㎡、一栋体育馆 3426.31 ㎡(最大单跨跨度:46.8米)、连廊 392.82 ㎡、门卫 52.64 ㎡。三期包含教师公寓 6090.53 ㎡、看台 505.42 ㎡、门卫 75.62 ㎡、400 米环形体育场,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等工程。
2.4计划服务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 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09月01日,共50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本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一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 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09月01日;共135日历天;二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09月01日,共500日历天;三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09月01日,共500日历天;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招标内容: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
全过程工程
项目管理、
工程
造价
咨询
、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
(
1)
全过程工程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 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投标人除须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标准和要求外,还应主动承担并完成所有未在文件中明示,但根据行业惯例、工程性质、现场条件或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目标顺利实现所必需的各项工作、服务与措施。投标人应以确保工程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对招标人未尽之合理要求承担默示义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方完成各项协调与管理工作。)
(
2)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投标人除须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标准和要求外,还应主动承担并完成所有未在文件中明示,但根据行业惯例、工程性质、现场条件或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目标顺利实现所必需的各项工作、服务与措施。投标人应以确保工程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对招标人未尽之合理要求承担默示义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方完成各项协调与管理工作。)
(
3)
工程
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纸质报告、提供清单配合甲方财审等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投标人除须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标准和要求外,还应主动承担并完成所有未在文件中明示,但根据行业惯例、工程性质、现场条件或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目标顺利实现所必需的各项工作、服务与措施。投标人应以确保工程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对招标人未尽之合理要求承担默示义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方完成各项协调与管理工作。)
2.7
最高投标限价:
1104.44万
元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准确把控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三项报价。投标人除需报投标总价外,还必须分别报出三个分项即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各自的费用。这三项费用的报价总和应等于其投标报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不大于招标控制价,但其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三项报价总和大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三项报价总和小于其投标报价总价的,按其三项投标报价总价和作为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人
(含联合体各方)不得以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三项报价中某项报价不合理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另行委托他人。)
2.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3.1.2
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3.2.1项目总负责人:
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
3.2.2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5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12月到2026年02月),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2.6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和国家相关行业人员配备要求,自行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加人员,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书。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至少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提供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承诺书。
3
.
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
3)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3.
4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近三年202
3
年
1
月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4
.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
6
预中标公示期,招标人将对预中标人资质、人员和市场诚信等内容进行复核,如有违反承诺和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17
日
16
时
00分至202
6
年
3
月
24
日
16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4
月
9
日
09时0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
202
6
年
4
月
9
日
09时00分
。
7.3开标地点为
牡丹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信息如与本公告不符,以本次发布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3-5761812
招
标
人: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联
系
人:
庞女士
联系电话:
0453
-
576185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3-15-11号
联
系
人:
曲先生
电
话:
13766590037
电子邮件:
thzs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