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东亮珠河、驿马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及排涝沟渠整治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延寿县发布时间:2024-10-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延寿县东亮珠河驿马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及排涝沟渠整治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延寿县
  • 规模: 东亮珠河修复并提升改造河道护岸58处22.225千米,驿马河修复并提升改造河道护岸8处4.417千米
  • 范围: 东亮珠河修复并提升改造河道护岸58处22.225千米,驿马河修复并提升改造河道护岸8处4.417千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0-09 15:45:24
存证哈希值:
56D59B975926C46C11FF2DA8F6EFC324C615432D460593F652D531B160937081
区块高度:
3313095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109G24100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延寿县 水务局 以延水发【 202 4 7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超长期国债和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延寿县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延寿县公共资源水利领域监督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延寿县东亮珠河、驿马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及排涝沟渠整治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2.2 建设 地点: 延寿 县;

2.3 建设规模:东亮珠河修复并提升改造河道护岸58处22.225千米,驿马河修复并提升改造河道护岸8处4.417千米。

2.4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 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段划分:本项目为 监理第一标段 招标控制价 120.89万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监理工程师 1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具有中级 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具有中级 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 1人: 须具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 10 9 21 00分至2024年 10 15 21 00分(北京时间 ,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哈尔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公共资源水利领域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陶德林

话: 18945019888

招标人: 延寿县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李先生

话: 1504673978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

人: 高女士

话: 13045225999

电子邮件: hljswzxm@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