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补报项目第二标段

北林区发布时间:2024-06-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补报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
  • 规模: 改造内容包括10个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补报项目第二标段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6-05 22:30:32
存证哈希值:
F2879DFD4EE48C719DBEE3BCF355E5E1FD3643AC80CF878C89B7F2FAAAE18995
区块高度:
30808305

绥化市北林区 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补报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SG1201G240604001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 [2024]8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农垦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9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通信营小区、五中家属楼、建工A区老楼、参美公司家属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10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富电小区、人才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11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消防家属楼、公路新村、房产小区407栋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12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农垦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13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通信营小区、五中家属楼、建工A区老楼、参美公司家属楼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14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富电小区、人才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2024]15号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公路新村、消防家属楼、房产小区407栋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财政资金和居民出资,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物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 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补报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绥化市北林区。

2.3建设规模:改造内容包括10个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其中:楼本体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粉刷外墙、更换单元门、更换楼道公共部位外窗、维修和粉刷楼道内部墙体、楼梯扶手、更换楼道照明设施、更换雨漏管等内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室外排水管线、新建排水井、改造供电线缆、改造供电设备、建设围墙围栏、修建化粪池、改造庭院照明、庭院绿化、维修道路、安装安防监控、设置消防通道标识、改造通信线路、铺设燃气管道等内容。建筑面积约为117196.87平方米 其中施工第一标段约 67337.06平方米;施工第二标段约49859.81平方米 )。

2.4计划工期:2024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8月31日竣工(工期40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 2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其中施工第一标段改造内容:农垦小区、通信营小区、五中家属楼、建工A区老楼、参美公司家属楼;施工第二标段改造小区:富电小区、人才小区、房产小区407栋、公路新村、消防家属楼。

2.8 招标控制价 41,486,126.62元。其中施工第一标段:23,483,947.36元;施工第二标段:18,002,179.2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3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最低 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按照岗位要求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

项目负责人需 提供 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 2024年3月-2024年5月)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4 6 5 18 00 分至 202 4 6 13 18 00 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 202 4 6 26 9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化市北林区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王中华

话: 0455-8710269

人:绥化市北林区物业服务中心

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人: 李延伟

话: 0455-815052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号9层

人: 刘洪臣

话: 0451- 82892115

电子邮箱: hljszx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