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五营乡政府农机站(加油站)资产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一拍)
- 项目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五营乡政府农机站加油站资产五年租赁权拍卖
- 范围: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无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危化品经营处罚记录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5
项目详情
绥化市北林区
五营乡
农机站
(加油站)五年
租赁权
拍卖公告
(
2026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
鑫莱
拍
0
3
第
25-3
号
绥化市北林区
五营乡
人民政府(简称委托人)现委托
黑龙江鑫莱
拍卖有限公司对委托人加油站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1、
标的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五营乡农机站(加油站)租赁权(包括:办公室
60
平方米、加油机
2
台、油罐
4
个及棚罩一项);
2、
租赁物用途
:
仅限合法合规开展农机用油、
成品油
零
售
经营
,不得改变使用
用途、转租、转借
;
3、
位
置
:绥化市北林区五营乡前五村、秦三公路右侧;
4、
租赁年限
:五年;
5、
占地面积
:约
1000平方米;
6、
整体
起
拍价
:
171万元;
7、
竞买保证金
:
20万元;
8、
加价幅度
:
2,000元。
二、相关说明
1、现状拍卖,实际经营面积与公告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标的物数量及质量以展示时指定为准。
2、竞拍人参加竞拍前需对标的的情况进行仔细的查看、查验、咨询并
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评估,
对标的的质量和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3、
本次租赁权项目不含成品油经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或变更租赁经营相关手续;
4、
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消防、安监、环保、防雷、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与责任;
5、
设施设备维修、年检、更换由承租方负责,到期完好交还。
6
、
不得转租、分租、转借租赁权;不得擅自改造建筑物、储油设施;
不得超范围经营、违规储存危化品;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7
、起拍价为伍年整体起拍价格,年承包经营价格=总成交价
÷租赁年限。
8
、成交款无发票,如需发票,因开发票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9
、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权取得及经营期间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10
、成交后,买受人应守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买受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11
、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经营主体变更,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租赁权及转包经营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另行拍卖,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12
、如遇国家或政策调整,需要占用该地块的或需要调整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退还剩余租金,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偿。
13
、买受人应按时交纳每年度的租赁款项,不得拖欠,如拖欠租赁款项
30个自然日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标的无偿收回,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4
、租赁合同起始时间:
2026年
6
月
1日。
15
、租期届满时,买受人(或实际经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并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功能性,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委托人相应赔偿。
16
、标的交付时间:原租赁合同终止后(即
2026
年
5
月
31日后)交付予现买受人,期间产生的租金不予给付。
17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须符合本次拍卖报名条件并实际参与竞拍
。
18、拍卖成交后,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19、委托人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买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20
、特别说明:
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或上传的附件及成交后需要签订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并聘请专业人员在指定展示时间现场勘查、评估及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及上传附件予以认可
,
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转入拍卖公司基本账户。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日起
工作时间在绥化市北林区
五营乡标的原址
展示。
2、网上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15
日
16时30分;
3、拍卖时间:
2026
年
4
月
16
日
10时10分。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5、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与拍卖公司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6、付款方式: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一次性付清首年承包经营款项、及拍卖佣金(总成交价5%),次年度租赁款项在
当年届满前
30日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
7、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联系交接事宜及签订租赁合同等事项。
四、竞买保证金
与拍卖公司联系后再交纳保证金,
建议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
五、竞买人要求
1.
我国
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买。
2. 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持有有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成品油零售。
3.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无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危化品经营处罚记录。
六、报名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如有委托还需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
3.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上传
4
、
无
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网截图、盖章)
5
、现场查验确认及诚信承诺书(现场查验时向委托人索取)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相关操作手册。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拍卖报名电话: 15246212202 高经理
黑龙江鑫莱
拍卖有限公司
2026
-
3
-
25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202
6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鑫莱拍字
03
第
25
号
绥化市北林区
五营乡
人民政府
现委托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对
加油站资产
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及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
要求:同拍卖公告
。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
八、买受人应在两日内将成交款、拍卖佣金(总成交额
5
%)一并交齐到拍卖公司账户内。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
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
自然人注册
:选择自然人;
法人注册
: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老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
: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转账”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 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竞买人(或买受人)对拍卖公司竞买行为的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司电话: 1
5246212202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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