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绥胜南路、和平路等区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绥化市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绥化市绥胜南路和平路等区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三标段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城区
  • 规模: 项目新建排水管线总长度2682米,其中DN1000管470米,DN600管873米,DN500管320米,DN400管966米,DN300管53米,同步恢复施工破坏的地面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绥胜南路、和平路等区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三标段)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城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新建排水管线总长度2682米,其中DN1000管470米,DN600管873米,DN500管320米,DN400管966米,DN300管53米,同步恢复施工破坏的地面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351,591.0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24 16:06:09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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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820798

绥化市绥胜南路、和平路等区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三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000G26031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化市绥胜南路、和平路等区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三标段) ”已由绥发改【 2025 1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为市级财政资金、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资金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化市绥胜南路、和平路等区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三标段)

2. 2 建设地点: 绥化市城区

2. 3 建设规模 目新建排水管线总长度 2682 米,其中 DN1000 470 米, DN600 873 ,DN500 320 米, DN400 966 米, DN300 53 米,同步恢复施工破坏的地面。各路段具体分布及管径信息如下 :

1. 长顺胡同 ( 广盛街西 - 金祥胡同 ): 管线总长 230 米。其中 : 雨水管线 DN600 116 米,污水管线 DN400 114 米。

2. 金阳胡同 ( 黄河路 - 永顺胡同 ): 管线总长 283 米。其中 : 雨水管线 DN600 147 ; 污水管线包含 DN400 128 米、 DN300 8 米。

3. 东莱街 ( 长江路 - 红旗路 ): 管线总长 591 米。其中 : 雨水管线 DN600 289 ; 污水管线包含 DN400 292 米、 DN300 10 米。

4. 春华胡同 ( 中兴西 - 府前胡同 ): 管线总长 531 米。其中 : 雨水管线 DN600 262 ; 污水管线包含 DN400 260 米、 DN300 9 米。

5. 庆丰街 ( 北林路 - 和平路 ): 管线总长 1047 米。其中 : 雨水管线包含 DN600 59 米、 DN1000 470 ; 污水管线包含 DN500 320 米、 DN400 172 米、 DN300 26 米。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04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9 1 6 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2. 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9,351,591.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含二级 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 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 202 6 01 -2026 03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以单位名义在社保经办机构 查询打印,须显示参保单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缴费明细。( 含: 1. 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 失业保险, 4. 工伤保险)的明细(建办市 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 标准员 1 人, * 材料员 1 人, * 机械员 1 人, * 劳务员 1 人, * 资料员 1 人,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必须按照投标书承诺进驻现场。

(注 1 :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注 2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投标企业应 承诺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等违规人员,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注: 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 3 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 个。

3. 4 信誉要求:

1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查询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

2 )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 < 信用中国 > 查询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2023 1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核查路径: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投标 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6 03 25 09 00 分至 2026 04 01 17 00 分(北京时间 ,同下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04 15 09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 6 04 15 09 00 分。

7.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 0455-8317044

投诉受理部门: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455-8317069

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建设大厦

人:左女士

话: 0455-831013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祥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 618号松浦观江城A区28号楼3单元11层1号

人: 先生

话: 18646106758

箱: xiangzeJianshe666@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